宜昌市发改委关于宜昌粮食集团远安食用菌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节能审查的意见

审批
湖北-宜昌-远安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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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局,宜粮(远****公司:

报来《宜粮(远****公司****集团**食用菌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宜远文〔2026〕4号)收悉(项目代码:****)。该项****改革局批复项目建议书,建设内容包括**养菌车间、生产加工车间、设备用房、****中心、配套设施用房等,配套建设智慧试验种植棚、道路、管网、电力、消防等室外工程,并购置香菇菌棒自动化生产线及环保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400万棒香菇菌棒的生产能力。主要设备有滚筒筛料机、拌料机、全自动套环压盖装袋机、高温蒸汽热泵、大型磁悬浮水冷机组、永磁变频螺杆空压机、变压器等。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印发**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发改规〔2025〕2号)和委托机构评审意见,对项目用能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修订后的节能报告。该项目符合国家节能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用能分析客观准确,提出的节能措施合理可行。项目2027年6月全部投产达产后,年新增综合能耗当量值为1766.09吨标煤(等价值为4369.87吨标煤),其中年耗电力1433.80万千瓦时,年耗新鲜水1.54万吨。项目无化石能源消耗。

二、该项目对**市完成“十五五”能耗增量控制目标和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均影响较小。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加强对项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管理,落实各项节能措施,确保项目用能控制在批复范围之内。

三、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开工有效。项目建设内容、能耗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提出变更申请。

四、根据国家和省节能审查办法有关规定,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项目建****发改局提交节能验收申请,****发改局应**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验收。未经节能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发改局加强对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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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1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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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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