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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公交场站光储充一体化项目(EPC)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6年4月9日
4.开标日期:2026年4月30日
5.中标人名称:****、**虹****公司、****设计院****公司联合体。
6.中标金额:****9707.53元
7.招标人名称:****
8.地址:**省**市**泗城镇城市之光小区26号楼3层
9.联系人:乔主任
10.联系方式:136****9807
11.公告期限: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泗城镇城市之光小区26号楼3层。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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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