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为加快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进一步推动农业集约化、专业化和组织化发展,全面提升我县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按照**省****管理总站《关于做好 2026 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资金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县2026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资金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根据项目方案,拟遴选40家服务主体参与项目实施。
二、服务主体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1、服务主体在农服平台服务主体名录库中确定,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依法登记注册,信誉良好,近 3 年内无涉农项目违规记录、无农机作业质量投诉查实记录,纳入县级农业信用体系管理。
2、农机操作人员持有效驾驶证、行驶证,持证率 100%。
3、向县项目办出具承诺书,接受全面监管。
(二)作业能力提供水稻整地 + 机械化育插秧服务的服务主体单季服务能力不低于 1000 亩(其中合格小农户不低于500亩)。
(三)硬件设施1、有育秧能力 1000 ****工厂及固定办公场所、机具库棚、维修场所,机具库棚达到 200 平米以上。
2、自有农机需完成产权登记,无产权纠纷,配套装备包括:全自动 / 半自动标准化育秧流水线 1 条、育秧硬盘 2 万张、拖拉机及配套整地机械 1 台套、插秧机 2 台(其中高速插秧机 1 台以上)。
3、农民**社成员“带机入社”的,需要准备:①《带机入社申请表》。②成员大会/代表大会表决通过(需半数以上同意)的会议记录。③使用权入社签订的《农机托管/作业协议》。
4、拖拉机、插秧机均加装智能监测设备,作业数据实时上传。
(四)软件设施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齐全,规范农机操作人员和机具登记台账,作业服务账目健全,农机智能监测网络全覆盖。
三、服务主体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由乡镇推荐,服务主体自主申报,申报材料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区域、服务品种、服务项目、服务面积、服务内容、服务价格等内容。
(二)申报材料1、农业社会化服务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3、实施主体成员名单、财务报表;
4、自有农机证件发票,“带机入社”的入社资料。
5、配套农机具台账、驾驶(操作)员证件复印件,;
6、服务信息一览表;
7、育秧工厂、库棚等硬件设施证明材料;
8、承诺书、服务主体机具登记表等附件材料;
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独立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服务要求1、服务对象为除申报主体本身以外的小农户、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社、农业生产企业等;
2、不得选择性接受服务申请;
3、服务主体不得转包项目任务,自营土地作业不得纳入补助范围,不得自我服务或相互交叉服务获得补助。
(四)遴选服务主体1、县项目办组织专家组评审,总分低于 60 分不得入围,按高分到低分遴选;
2、服务主体数量 40 家,****政府网站公示后确定;
3、县农业农村局与服务主体签订作业任务合同,明确双方职责。
4、申报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7日截止,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据实申报。
四、联系人联系人:胡蝶
联系地址:南屏路 98 ****中心 2 楼
联系电话:0550-****998
附件:1、**县2026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资金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docx
4、**县2026年承担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评分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