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推进生猪和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根据工作安排,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现将公开招选生猪活体临时储备承储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储任务
生猪活体(100公斤以上)1600头。
临时储备期:12个月。
二、储备要求
用于临时储备的生猪为商品育肥猪,体重100公斤以上;分6期执行压栏任务,每期压栏2个月。
三、补贴标准
每头补助不超过170元。
四、招选承储企业数量
生猪活体临时储备承储企业1家。
五、报名条件
1.承储企业应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备案登记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常年存栏能繁母猪在1000头以上,常年存栏量不低于10000头,常年存栏60公斤以上育肥猪不低于2000头的饲养规模,且能够开展自繁自育;
3.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低于70%;
4.具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全资****基地场;
5.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动物疫情;
6.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内备案,并且系统连续6个月存栏在5000头以上;
7.具有稳定的销售网络、良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健全的管理制度,自愿并能够承担储备肉类任务和安全责任;
8.无收储违约情况。
六、需提交的报名资料
1.报名表和报价单;
2.****基地场简介和图片;
3.上一年度及近三个月财务报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针对本次生猪活体临时储备制定的方案(需有收储、轮换、减少生猪产能计划等内容);
5.提供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近6个月存栏截图,****农业农村局公章;
6.《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县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证明;
7.企业内部质****基地兽医防疫管理规定及饲养管理规定等);
8.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9.企业征信证明、无欠税证明;
10.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在**、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近3年无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声明);
11.保证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且企业具备承储能力的承诺书。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七、资料提交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以上条件、有意承担州级生猪活体临时储备的企业,请根据报名资料清单按顺序汇编成册密封后一式三份于2026年5月22日下午16:00前送达****C708室,逾期不再受理。(地址:**省**市匀东镇匀东大厦****C708室;联系电话:0854-****585)
八、承储企业确定方式
****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农****小组,对申报企业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承储企业。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涝、疫情、政府禁令、政策变动等)原因造成储备工作取消或延期,无需向成交企业支付任何费用和赔偿。
九、其他事宜
公告中其他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
附件1.报名表及报价表.docx
附件2.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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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