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金融机构拟公开处置****(以下简称“****公司”)名下抵债土地使用权,现将资产处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抵债资产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16日,****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将****公司名下的证号为****00719号土地作价6,050,000****公司抵偿部分债务,抵债土地位于**省**市宛**伏牛路西侧,证载宗地面积6800.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
二、资产亮点
(一)产权清晰,业态灵活。****法院裁定抵债至我司,权属无争议。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业态灵活。
(二)土地平整,便于后续整理。
(三)交通便利,位于**市****,靠近二广高速、沪陕高速。
三、资产瑕疵
土地目前被第三人占用,附着于土地上的建筑物未办理任何房屋产权登记,后续需受让方自行清理/清退。
四、转让方式:
进场交易或其他公开交易方式。
五、交易对象及条件[ 注:如该资产的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竞买,成交价不得低于主合同以及相关从合同中约定的剩余全部债权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剩余租赁本金、租赁费、应收账款、租赁物件留购费、逾期利息、损失赔偿金、补偿金、罚息、违约金,****公司债权相关权益而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等所有费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原债务人及利益相关方债务重组、资产重整的除外。]: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六、付款条件:一次性付款。
七、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本公告于2026年5月20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效。
上述物权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物权信息以权证、合同、协议、法院判决、裁定等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物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郭经理,肖经理
联系电话:178****5294,152****2781
邮箱:****@gwgsfl.com,****@gwgsfl.com
通讯地址:**市**区**嘴街2号院1号楼
邮政编码:830002
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兰先生
联系电话:010-****9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