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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 年龙场乡雨湾河村生产路修复项目
项目序列号:B-****0514-000206-2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二、供应商须知32.质保期 | 质保期(缺陷责任期):2年,如本项目实施内容出现质量缺陷情形,成交供应商应在10分钟内响应,24小时内派遣专业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维修,缺陷责任期间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维修及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如成交供应商不负责缺陷修复问题,则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的质保金作为第三方质量维修赔偿金。 | 质保期(缺陷责任期):2年,如本项目实施内容出现质量缺陷情形,成交供应商应在10分钟内响应,24小时内派遣专业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维修,缺陷责任期间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维修及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质保期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如成交供应商不负责缺陷修复问题,则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第三方质量维修赔偿金。 |
| 2 | 五、谈判程序-商务及技术符合性审查表 | 7.质保金是否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 7.履约保证金是否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
| 3 | 二、供应商须知31.质保金 | 31.质保金 质保金:成交金额的5%,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缴纳到采购人指定账户,未足额缴纳质保金的,采购人将拒绝支付相关合同款项,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退还。 | 31.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10%,由中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提交,质保期满后5个工作日退还。 |
| 4 | 二、供应商须知35.履约验收报告 | 1.采购人应当按照财库〔2016〕205号要求,加强履约验收管理工作。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于验收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验收合格验收报告扫描件一份,****政府采购网发布履约验收公告。 2.本项目办理履约验收,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及时到贵****公证处办理项目履约验收(免费办理),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由此给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等造成的一切损失或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时需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若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
采购人应当按照财库〔2016〕205号要求,加强履约验收管理工作。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于验收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验收合格验收报告扫描件一份,****政府采购网发布履约验收公告。 |
| 5 | 九、工程量清单及商务要求(二)商务要求 | 7.质保金:成交金额的5%,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缴纳到采购人指定账户,未足额缴纳质保金的,采购人将拒绝支付相关合同款项,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退还。 | 7.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10%,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缴纳到采购人指定账户,未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将拒绝支付相关合同款项,质保期满后5个工作日退还。 |
| 6 | 谈判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5月22日09时30分 | 2026年5月26日09时30分 |
| 7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5月22日9:30:00(**时间) | 2026年5月26日9:30:00(**时间) |
| 8 | 谈判时间 | 2026年5月22日9:30:00(**时间) | 2026年5月26日9:30:00(**时间) |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龙场乡
联系方式:182****47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市**新区公园道1号1栋1单元1栋1702室
联系方式:158****99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涛
电 话:158****9968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