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县鑫永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2万吨锂电石墨负极材料项目

审批
河南-新乡-获嘉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0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724MA44N5B153郭志江
郭兴彪**省**市**县
**省**市**县照镜镇楼村工业区安王线楼村北段方台路口往北100米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加工2万吨锂电石墨负极材料项目****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C3091-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省**市**县 照镜镇楼村工业区安王线楼村北段方台路口往北100米
经度:113.696 纬度: 35.31983****环境局**分局
2023-07-20
获环监〔2023〕8号****0724MA44N5B153001V
2025-04-183000
20****
****0724MA44N5B153****
****0724MA44N5B153******公司
****0100MACN64EN0F2025-03-31
2026-04-202026-05-20
https://henanlt.com/news/4_1583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锂电石墨负极材料19987.9t/a锂电石墨负极材料19987.9t/a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外购原料、装罐、烘干、除磁、包装、成品外购原料、装罐、烘干、除磁、包装、成品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对污染物产生环节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和治理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 天然气经低氮燃烧器(2套)燃烧+密闭管道收集(2套)+袋式除尘器D1+15m高排气筒P1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及《**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涉炉窑企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要求;投料工序和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分别经集气罩/密闭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D2+15m高排气筒P2排放,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及《****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要求。 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须满足《****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得外排。 3、噪声: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须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进行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一)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对污染物产生环节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和治理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 天然气经低氮燃烧器(2套)燃烧+密闭管道收集(2套)+袋式除尘器D1+15m高排气筒P1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及《**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涉炉窑企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要求;投料工序和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分别经集气罩/密闭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D2+15m高排气筒P2排放,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及《****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要求。 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须满足《****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得外排。 3、噪声: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须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进行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投料工序废气实际建设为密闭式集气罩收集,其收集效果更优。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二)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及用电监管设备,并按要求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四、项目建成后新增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072t/a、氮氧化物0.2448t/a、颗粒物0.3077t/a。 五、项目建成后,须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时限及时申报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环境保护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按要求建设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0463 0.072 0 0 0.046 0.046 /
0 0.175 0.2448 0 0 0.175 0.175 /
0 0.24 0.3077 0 0 0.24 0.24 /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天然气燃烧 颗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常规大气污染物-其他炉窑30mg/m3的限值要求,以及《**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涉锅炉/炉窑企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10mg/m3的限值要求。SO2、NOx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常规大气污染物-其他炉窑SO2 200mg/m3、NOx 300mg/m3的限值要求,以及《**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涉锅炉/炉窑企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SO2 35mg/m3、NOx 50mg/m3的限值要求。 低氮燃烧器+密闭管道收集+袋式除尘器D1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P1达标排放 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5.5mg/m3、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8.4×10-3kg/h。P1出口的SO2、NOx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5mg/m3、19mg/m3,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7.4×10-3kg/h、0.028kg/h。
2 投料和包装工序 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级标准120mg/m3、排放速率3.5kg/h(15m高排气筒)的限值要求,满足《****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中10mg/m3的限值要求 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D2进行处理,处理尾气经一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 P2出口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7.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30kg/h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真空包装机、烘干窑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本项目北厂界为共用墙,不具备检测条件。本项目东、西、南各厂界昼间噪声值为:51~54dB(A),夜间噪声值为:41~44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固体废物须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进行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进行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
/
/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