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5-20 16:19 <
水发改代赈〔2026〕14号
**市****:
你单位报来的《**区龙场乡发堤村茶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专家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区龙场乡发堤村茶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
二、建设性质:**。
三、项目编码:****。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设蓄水池4座(100m3高位水池2座、50m3高位水池2座),灌溉PE管7.98km(DN150PE管3.38km、DN100PE管1.91km、DN63PE管2.69km),机耕道4.09km,**护栏2.0km,采摘步道5.19km及配套基础设施。
五、项目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概算投资501万元,其中:直接建筑工程费47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7万元。项目资金来源:申请以工代赈专项资金474万元,其余资金地方配套资金解决。
六、项目务工组织及劳务报酬发放
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单位及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要求,组织当地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和城镇相关失业人员、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投工投劳获得报酬,预计发放劳务报酬206.65万元,占申请以工代赈专项资金43.57%,预计带动重点群体就业126人。
七、项目业主:****。
八、施工单位: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和《省发展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的政策措施的通知》(黔发改地区〔2022〕880号)文件规定,同意项目业主委托**区****经济**社为施工单位,任何单位不得强制要求招标。
九、工期:12个月。
接文后,请抓紧完成项目其他手续组织施工,完工后请及时报请验收。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