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公共智慧体系配套建设及城市更新提升项目

审批
广东-韶关-新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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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投审〔2026〕57号

****关于**县公共智慧体系配套建设及城市更新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县****公司:
《**县公共智慧体系配套建设及城市更新提升项目容缺立项承诺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政府第十六届一百零四次常务会会议精神,经局党组会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补齐**县城市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街道及梅坑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对县城**及梅坑镇共54条道路4337个路内机动车停车位、21****停车场2974个机动车停车位进行智慧化改造,并结合电车充电需求,规划205个电动汽车充电桩;规划3103个非机****经营部分);在现有的非机动车停放处建设非机动车充电桩173套;另外可以对33****停车场进行系统改造,自愿接入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另外建设10套停车诱导系统、1套智慧停车运营管理平台及相关智能化设备。完善交通路网,打通梗阻道路,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及消防安全;城市老旧雨污管网改造,实现雨污分流;完善公共照明设施;盘活城市闲置地块以及边角地块打造小公园、小绿地、小广场、停车场等,提升公共基础设施服务水平,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促进和谐城市氛围。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13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20600.00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上级资金**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七、项目工程招标工作请严格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
八、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优化设计,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在规定时间内补齐项目容缺办理承诺的相关资料和手续,并抓紧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评审及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等相关工作,及时办理概算审批手续。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

2026年5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县财政局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门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主要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发改委印发《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说明如下: 该项目勘察、设计、**工程、监理、主要设备达到公开招标的标准,采用全部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其他费用包括审图费、造价费等。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