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2026年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20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6-01 09:00:00,更正为:2026-06-03 09:0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06-01 09:00:00,更正为:2026-06-03 09:00:00。标书代写
采购文件新增以下内容:
|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 1 |
(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 / 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 / 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电子投标文件: a.****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标书代写 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 /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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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地址:**县樟城镇龙峰路安华小区A3幢
联系方式:0591-****3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市**区西洪路528号15号楼四层408室
联系方式:180****893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全琳
电话:180****8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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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