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渔业产业经营主体:
根****农业农村厅****管理局《关于印发2026年提前下达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农渔业领域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渔(局)发【2026】1号文件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区渔业发展,持续推进渔业结构转型升级,促进产业提质增效,****组织实施渔业产业项目,结合**区渔业发展实际,现发布以下公告:
一、目标任务
根据《2026年**区渔业产业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本项目计划1.示范推**产名优品种高效健康养殖200亩以上;2.**或改造提升稻蟹(虾)综合种养面积400亩以上;
二、申报标准条件
申报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社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必须持有合法土地承包合同或水域滩涂养殖许可证、近三年水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须达100%。
三、实施内容
1.水产名优品种养殖示范推广。支持对虾、大口黑鲈等名优品种高效健康养殖模式,示范推**美白对虾“棚塘接力”、大口黑鲈池塘集约化养殖技术,落实推广面积200亩以上。****基地为标准化养殖池塘,具备进排水便利,配备机械增氧、自动化投喂等渔机装备。严格按照渔业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技术要求,规范开展苗种投放、水质调控、病害防控及投饲管理,认真填写生产记录册,规范各类养殖经营行为
2.稻蟹(虾)****基地建设。在集中连片水稻常年种植区,稳定水稻产量不减产前提下,因地制宜、科学规范开展稻蟹(虾)综合种养。规范田间种养工程建设,探索完善种植与养殖有机结合模式,进一步拓展渔业发展空间和产业增收渠道,实现“一水两用、一季双收”的综合效益,示范推广面积400亩以上。要求为****基地并集中连片面积100亩以上,所有养殖工程环沟外坡面应护坡,养殖单元四周规范设置防逃墙,环沟、鱼坑面积占比不超过10%,稻田与环沟连通,构建稻蟹(虾)共作生态系统。
四、补贴标准
渔业产业项目补助采取“先建后补”的机制,(1)水产名优品种养殖示范推广项目,****基地实测面积,每亩补助500元。(2)稻蟹(虾)****基地建设项目,****基地稻田、道路、沟渠实测建设总面积,每亩补助500元。
五、遴选程序
(一)项目实施单位自主申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在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完成申报工作。申报时,填写相应的项目申请表报送********控制中心)审核备案,逾期视为放弃。
(二)审核确定。****根据各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申请和相关材料,组织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建设任务。
(三)媒体公示。对经评审确定的项目****政府网站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局党组会审核并确定。
(四)遴选监督。本次遴选设立举报电话0951—****802、****793,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本次遴选资格。
附件1:**区2026年渔业产业项目申报表
**市****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