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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信息分类:财政专项资金清单 | |
| 是否有效: | 有效 | |
| ****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废止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6-05-20 15:26 | |
| 【政策与标准】2026年**县特困人员供养补助资金 | ||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方式 | 备注 | |||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级标准 | 县级标准 | |||||||||
| ****民政局 | 特困人员供养补助资金 | 关于印发《**县特困人员认定及救助办法》的通知(民社救字〔2022〕8号) |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 | 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800元/月/人 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950元/月/人 | 1、申请人本人****政府或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有关材料;本人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委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2、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小组根据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并在村务公示栏公示;3、对审核结果公示无异议的,****政府审批小组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乡镇政府出****民政局备案,自下月起发放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金。 | 通过****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6-****08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