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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县后宅镇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公司:
《关于要求审批**市**县后宅镇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市**县后宅镇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11-440523-20-01-537012)。
二、项目位于**县后宅镇辖区,建设内容包括:
(一)基础建设工程。主要涉及宫前农村等16个村落,包括三线整治26640m、河道治理7300m、建筑立面整治53500㎡、雨污分流8295m、村道硬化14750㎡、慢行道修复14240㎡、山顶村雨污水管改造5280m、充电桩建设139个。
(二)建筑改造工程。****中心市场内部建筑现状改造2793㎡(不涉及主体结构)及室外环境整治3589㎡;****农贸市场改造工程(一期),拆除重建,地上4层(地下1层),****农贸市场及其他配套用房、地下车库等,建筑面积17472㎡。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18075.68万元,其中:工程费12639.8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698.94万元、预备费736.89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为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申请专项债券资金解决。
四、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六、请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要求落实水土保持相关措施,并按批准的估算投资进行项目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
七、本审批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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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县财政局、自然**局、****管理局、****水务局、统计局,****政府。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