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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局:
你单位报送的《****麓环线紫色大道防护林带项目输水管道穿宰牛沟等4条沟道建设方案暨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麓环线紫色大道防护林带项目输水管道穿宰牛沟等4条沟道建设方案暨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评审。经研究,基本同意本项目建设方案暨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结论,现批复如下:
一、《评价报告》编制基本符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的要求,评价内容较全面,基本满足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技术要求。
二、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项目涉河建设方案,项目供水管线采用定向钻方式穿越宰牛沟、苏峪口沟、**山沟、陈家沟,钻出入点均位于沟道管理范围线外,不占用行洪区域。
三、基本同意《评价报告》采用的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
四、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洪水影响分析及评价结论。
五、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内容。
六、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管理部门签订施工管理协议,****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程完工后,须及时清理施工场地,恢复原貌,并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验收。
七、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规定,在今后的水利、防洪工程建设中,必须服从水利、防洪工程相关单位要求,并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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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