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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289001F | 建设单位法人:李庆江 |
| 王首魁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 **省**市黄****开发区科学大道223号 |
| 500千伏**至**线路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
| 经度:100.66481,100.89845 纬度: 22.65426,22.80912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1-22 |
| 云环审〔2025〕2-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7633 |
| 678.5085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供电局、**** |
| 915********353116J、914********289001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
| 915********5214701 | 验收监测单位:**科环****公司,**省核工业二〇****大队 |
| ****0100MA6K6DQ77H,125********4202345 | 竣工时间:2025-12-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4-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1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n/qygg/202604/t****0420_2350.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800kV**换流站**间隔扩建工程 在**区**彝族傣族乡**村±800kV**换流站预留场地**1个500kV出线间隔至**变。 (二)500kV****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在**区南屏镇三棵桩村500kV****电站预留场地**1个500kV出线间隔至**换流站,并配套建设公辅工程。 (三)线路工程 **±800kV**换流站至500kV**站第三回500kV输电线路,长约33.6km,立塔64基;其中,**站出线段约0.6km采用同塔双回路架设(与拟建耿马至**500kV线路共塔,本期双侧挂线),其余采用单回路架设。 | 实际建设情况:(1)**换流站**间隔扩建工程 ±800kV**换流站位于**省**市**区**乡**村**组。****电站500kV出线间隔1个。本期扩建工程在原有围墙内预留场地进行,无新征用地。 (2)500kV**变**间隔扩建工程 500kV****电站位于**省**市**区南屏镇三棵桩村大箐树组。本期扩建至**换流站500kV出线间隔1个。本期扩建工程在原有围墙内预留场地进行,无新征用地。 (3)**至**第三回500千伏线路工程 ****换流站~**站第三回500kV线路,**线路实际长度约32.950km,其中**变出线段约0.552km采用同塔双回路架设(与拟建耿马至**500kV线路共塔,本期双侧挂线),其余采用单回路架设。导线采用4×JL3/LB20A-630/45铝包钢芯铝绞线,实际共使用杆塔64基。**线路全线位于**省**市**区境内。 |
| 输电线路路径总长度较环评阶段路径总长度缩短了0.65km,塔基数量不变,属于路径局部优化调整所致,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800kV**换流站**间隔扩建工程 在**区**彝族傣族乡**村±800kV**换流站预留场地**1个500kV出线间隔至**变。 (二)500kV****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在**区南屏镇三棵桩村500kV****电站预留场地**1个500kV出线间隔至**换流站,并配套建设公辅工程。 (三)线路工程 **±800kV**换流站至500kV**站第三回500kV输电线路,长约33.6km,立塔64基;其中,**站出线段约0.6km采用同塔双回路架设(与拟建耿马至**500kV线路共塔,本期双侧挂线),其余采用单回路架设。 | 实际建设情况:(1)**换流站**间隔扩建工程 ±800kV**换流站位于**省**市**区**乡**村**组。****电站500kV出线间隔1个。本期扩建工程在原有围墙内预留场地进行,无新征用地。 (2)500kV**变**间隔扩建工程 500kV****电站位于**省**市**区南屏镇三棵桩村大箐树组。本期扩建至**换流站500kV出线间隔1个。本期扩建工程在原有围墙内预留场地进行,无新征用地。 (3)**至**第三回500千伏线路工程 ****换流站~**站第三回500kV线路,**线路实际长度约32.950km,其中**变出线段约0.552km采用同塔双回路架设(与拟建耿马至**500kV线路共塔,本期双侧挂线),其余采用单回路架设。导线采用4×JL3/LB20A-630/45铝包钢芯铝绞线,实际共使用杆塔64基。**线路全线位于**省**市**区境内。 |
| 输电线路路径总长度较环评阶段路径总长度缩短了0.65km,塔基数量不变,属于路径局部优化调整所致,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输变电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输变电工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输变电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输变电工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800kV**换流站、500kV****电站已设置了污水处理设备,本期扩建不新增生活污水量,不改变站内现有污水处理方式。(2)±800kV**换流站、500kV****电站已设置了垃圾收集箱,本期不新增生活垃圾量,不更换或新增铅酸蓄电池,不改变站内现有生活垃圾和铅酸蓄电池处理方式。(3)±800kV**换流站、500kV****电站本期扩建500kV出线间隔,不新增声源设备,不改变或新增噪声控制设施。(4)±800kV**换流站、500kV****电站已设置了事故油池,本期扩建不改变站内现有事故油排储系统。 | 实际建设情况:(1)±800kV**换流站、500kV****电站已设置了污水处理设备,本期扩建不新增生活污水量,不改变站内现有污水处理方式。(2)±800kV**换流站、500kV****电站已设置了垃圾收集箱,本期不新增生活垃圾量,不更换或新增铅酸蓄电池,不改变站内现有生活垃圾和铅酸蓄电池处理方式。(3)±800kV**换流站、500kV****电站本期扩建500kV出线间隔,不新增声源设备,不改变或新增噪声控制设施。(4)±800kV**换流站、500kV****电站已设置了事故油池,本期扩建不改变站内现有事故油排储系统。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800kV**换流站、500kV****电站已设置了污水处理设备,本期扩建不新增生活污水量,不改变站内现有污水处理方式。(2)±800kV**换流站、500kV****电站已设置了垃圾收集箱,本期不新增生活垃圾量,不更换或新增铅酸蓄电池,不改变站内现有生活垃圾和铅酸蓄电池处理方式。(3)±800kV**换流站、500kV****电站本期扩建500kV出线间隔,不新增声源设备,不改变或新增噪声控制设施。(4)±800kV**换流站、500kV****电站已设置了事故油池,本期扩建不改变站内现有事故油排储系统。 | 实际建设情况:(1)±800kV**换流站、500kV****电站已设置了污水处理设备,本期扩建不新增生活污水量,不改变站内现有污水处理方式。(2)±800kV**换流站、500kV****电站已设置了垃圾收集箱,本期不新增生活垃圾量,不更换或新增铅酸蓄电池,不改变站内现有生活垃圾和铅酸蓄电池处理方式。(3)±800kV**换流站、500kV****电站本期扩建500kV出线间隔,不新增声源设备,不改变或新增噪声控制设施。(4)±800kV**换流站、500kV****电站已设置了事故油池,本期扩建不改变站内现有事故油排储系统。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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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①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施工现场生活垃圾定点收集,由施工人员袋装带出施工场地,放置附近村镇垃圾回收点处理;拆除的临时棚库回收利用;变电站扩建工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租住民房和站内已建垃圾收集系统。 ②塔基施工剥离表土按规范要求集中堆放,施工完毕后用于复垦或植被恢复;开挖的余土在塔基临时占地范围内就地平整,不产生弃土弃渣。 ③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物料和建筑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与生活垃圾集中定点分类收集后交由关部门进行统一清运处理。 ④使用含油机械设备前,进行防渗、防漏垫护并及时清理;加油产生的含油废抹布、废铁质油桶回收利用。 ⑤外包装物由施工单位收集并交由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处置,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⑥在林地、灌丛、草地和农田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并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 已落实。 ①经调查,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施工现场生活垃圾定点收集,由施工人员袋装带出施工场地,放置附近村镇垃圾回收点处理;拆除的临时棚库已进行回收利用;变电站扩建工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租住民房和站内已建垃圾收集系统。 ②经调查,塔基施工剥离表土已按规范要求集中堆放,施工完毕后用于复垦、植被恢复;开挖的余土在塔基临时占地范围内就地平整,未产生弃土弃渣。 ③经调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物料和建筑垃圾已分类集中堆放,不可利用的与生活垃圾已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关部门进行统一清运处理。 ④经调查,使用含油机械设备前,已进行防渗、防漏垫护并及时清理;加油产生的含油废抹布、废铁质油桶已回收利用。 ⑤经调查,外包装物已由施工单位收集并交由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处置,施工现场未出现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的情况。 ⑥经调查,在林地、灌丛、草地和农田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已采取隔离保护措施,并做到了“工完、料尽、场地清”。 |
| 1 | 一、生态系统、陆生植被、植物多样性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①在线路后续设计过程中尽量优化路径,减少路径长度,尽量避让环境敏感区及天然林、公益林等林分较好的区域;选择山顶或山脊立塔,尽量减少林区内立塔数量,减少土地和植被占用,从源头控制对植被的破坏。 ②在塔基定位时,根据周边地形、地势等条件,塔基尽量避开植被密集区,尽量避开季风常绿阔叶林区;线路经过林区采取高塔架设方式,控制导线与树木垂直距离不小于7m,不砍伐线路廊道。 ③合理规划施工便道、牵引场地、材料堆放处等临时场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的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不在公益林、天然林范围设大开挖施工便道、跨越施工场区、施工营地、拌合站等,不在天然林区内设牵张场。 ④架空线路跨越永久基本农田,不在永久基本农田内立塔;对跨越耕地的线路路段进行塔基定位时,应结合当地的地形特点,优化塔基定位,尽量使塔位不落入耕地,****中心的塔位,尽量使塔位落于农田的边角之上,以减少对耕地的耕作影响;塔基占用一般农田的根据补偿标准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线路建成后,除基脚外塔基区域恢复耕作。 (2)减缓措施 ①塔基基础优先采用掏挖式基础等原状土基础,控制塔基开挖作业面,在山丘区应采用全方位长短腿与不等高基础设计,以减少土石方开挖和和植被破坏面积;塔位有坡度时应修筑护坡、排水沟,施工场地应及时恢复自然植被,确保不发生塌方及水土流失现象。 ②设置最小施工控制带,对施工场地四周进行临时拦挡围护,严禁越界施工。 ③对工程占用区域可利用的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存,加强表土堆存防护及管理,确保有效回用于本项目生态恢复。基础开挖临时堆土应集中堆放,并采用临时拦挡、苫盖措施,及时回填,余方平整于塔基占地区域,采取措施进行防护,降低水土流失。 ④采用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施工工艺。基坑开挖尽量采取人工方式,岩石基坑采取动液压劈裂棒破裂,避免爆破施工方式;架线过程中采用无人机展放线等。 ⑤施工牵张场、料场应选择线路沿线现有空地,施工道路应充分利用线路周边交通道路,对于没有已建道路直达的施工区域,材料运输优先选择人抬马驮、索道方式,索道路径尽量选择植被低矮区域,减少植被修剪量。需开辟机械运行道路的,控制施工临时道路开辟长度和宽度,从而减少施工临时占地对植被的破坏。 ⑥跨越施工场选择尽量避让植被密集区,优化跨越处的施工工艺,减少占地面积;缩短跨越施工时间,减小对跨越处植被的干扰。 ⑦施工场地应临时铺设彩条布等不透水、防污染材料,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散落的固体废物和机械油污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⑧对线路沿线拆除的房屋处进行绿化恢复或复垦。 ⑨对于施工区域及周边存在的施工固废应及时清理,并对施工区域及时进行土地整治,满足翻耕或植被恢复条件。 ⑩在易发生水土流失区域,针对施工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宜优化施工时段,避开降雨集中时段进行土石方开挖活动,并尽可能缩短工期,减少扰动时间。 (3)恢复与补偿措施 1)充分收集和利用表层熟土 对于占用林地、草地、耕地部分的表层熟土在施工时应进行剥离、收集并集中保存,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以利于土地复耕或绿化恢复。 2)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①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充分考虑自然生态条件,因地制宜,及时对项目建设影响区域选用当地原生植被类型进行恢复,跟踪养护效果,确保成活率。根据不同恢复区的特点及植物现状,实行不同的恢复方案,如林地区选择“乔、灌、草”组合恢复,选用**松、西南木荷、红锥、灰毛浆果楝、茶梨、豆梨、针齿铁仔、粽叶芦、白茅等当地土著种,禁止采用紫茎泽兰等外来物种进行植被恢复,防止外来入侵种的扩散;对于耕地区可选择玉米、油菜等,尽量与周围植被保持协调。 ②在原生境下有分布外来物种的情况,需对建设区域已有的外来物种进行铲除,并针对其入侵机制对土壤等生境进行改良,保证植被修复的效率。 ③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进行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应按照原有土地利用类型进行生态恢复;除复耕外,对于立地条件较好的临时占地区域植被恢复尽可能利用植被自然更新,对确需进行人工种植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选择当地的乡土植物,严禁引入外来物种、入侵物种。 (4)管理措施 ①积极进行环保宣传,严格管理监督:施工前应印发环境保护手册,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 ②施工期严守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禁止破坏划定范围外植被的情况发生,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要及时报告当地林业部门。 ③在施工设计文件中应说明施工期需注意的环保问题,如对沿线树木砍伐,野生动植物保护、植被恢复等情况均应按设计和环评文件执行;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 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火灾:在林地分布较为集中的区段(公益林、天然林),在工程建设期,更应加强防护,如在施工区及周围山上竖立防火警示牌,划出可生火范围、巡回检查、搞好消防队伍及设施的建设等,以预防和杜绝火灾发生。 ⑤防治外来入侵物种的入侵、扩散:加强检验检疫工作,防止施工过程中因车辆和人员活动产生入侵物种的扩散和新的外来物种的侵入;施工过程中对遇到的外来入侵物种应予以铲除,应在植株种子未成熟**行,若植株种子已成熟,在铲除时先用尼龙网袋套住种子部位后进行清除,同时对种子部位进行烧毁处理,防止种子扩散,造成入侵物种的进一步扩散。 二、陆生野生动物多样性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1)做好施工沿线水体保护 由于水域及附近两栖爬行类动物、涉禽和游禽活动较频繁,项目施工期要做好施工废水的处理工作,禁止将施工废水直接排入水体。施工材料的堆放也要远离水体,尤其是粉状材料与有害材料,运输材料时也要注意不能被雨水或风吹至水体中,以免对这些动物的生境造成污染。 2)合理安排,科学组织施工 ①野生鸟类和兽类大多是晨、昏或夜间外出觅食,正午是鸟类休息时间;为了减少项目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优选低噪声施工设备、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和正午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活动。 ②项目区域迁徙鸟类的迁徙高峰活动期为每年的2月~3月、11月~12月,繁殖期为每年的4月~7月,在南邦河等河流附近塔基施工时,高噪声施工活动注意避让鸟类迁徙期、繁殖期,有效降低对候鸟的不利影响。 (2)减缓措施 ①施工过程中遇到鸟、蛇等动物的卵应妥善移置到附近类似的环境中。 ②标明施工活动区,严令禁止到非施工区域活动,尤其要禁止在非施工区点火、狩猎等,降低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③优化工程选址,高压输电线路在选址选线阶段综合考虑工程建设对鸟类潜在的影响,工程选址应避开鸟类的迁徙通道、鸟类的迁徙中途停歇地、主要的觅食地、主要栖息地等鸟类分布集中的区域。 ④综合规划,减少开辟线路新走廊对土地利用的限制和对鸟类的影响。 ⑤合理规划施工工期,减少工程施工期对鸟类栖息地的扰动和破坏,降低施工噪声对鸟类的惊扰和驱赶,避免捕鸟、掏蛋等对鸟类直接伤害的行为。 (3)恢复与补偿措施 对塔基临时施工区以及牵张场、索道站区、人抬道路、施工临时道路、跨域施工区等应及时做好植被恢复工作,以尽量减少生境破坏对动物的不利影响。 (4)管理措施 提高施工人员的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捕猎野生动物,特别是国家和**省重点保护动物、珍稀濒危动物。 三、重要物种(植物)保护措施 ①在施工期间加强施工人员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野生植物保护知识的宣传,一旦发现野生保护植物,应立即停止施工活动,按照《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1113-2020)中相关要求“在保护植物周围设置栅栏或植物保护警示牌。不能避让需异地保护的,应选择适宜的生境进行植株移栽,并确保移栽成活率”执行,严禁砍削、折枝、挖根、摘采果实种子等破坏保护植物的行为。如发现保护植物应采取避让、迁址保护等措施,若采取移栽等保护措施需取得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的许可,以避免对珍稀、保护野生植物造成破坏。 ②在施工现场设置重点保护和珍稀濒危植物宣传警示牌,明确保护措施和法律责任,严禁砍削、折枝、挖根、摘采果实种子等破坏施工区域周边和沿线保护植物的行为。 ③合理布设临时工程,对于架空线路沿线已调查到的珍稀濒危、重点保护植物分布区域进行合理避让,不能避让的,取得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的许可后进行移植保护,并确保存活率。 四、重要物种(动物)保护措施 (1)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若遇到豹猫、红隼、画眉鸟等重点保护动物,应按照《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1113-2020)中相关要求“施工区发现有保护动物时应暂停施工,并实施保护方案”执行,禁止挑衅、捕猎,应立即停止周围200m范围内的所有施工活动,特别是禁止爆破和施工机械作业,待保护动物自行离开施工区后方可恢复施工,若动物不自行离开需汇报当地林业部门;对受伤的珍稀动物应及时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及时救治。 (2)线路跨越兽类、鸟类重点保护动物所在林区时应采取高跨措施,不砍伐廊道林木,不破坏其生境,同时不在附近设置牵张场等临时工程占地;在重点保护动物巢穴附近的施工活动,避让大部分动物的繁殖期(4月~8月)。 (3)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人员的活动行为,禁止在水体附近搭建临时施工设施,严禁施工废污水和固体废物进入水体,禁止下河捕捞,避免影**体及其周边环境中的重点保护两栖类、爬行类动物的数量、分布及活动。 (4)合理安排施工布置和施工工序,尽量避免高噪音施工机械和设备同时运作,禁止在夜间使用高噪声施工设备。 (5)减少施工对周边森林、灌丛、草地生境的不必要破坏,严禁随意排放施工固废和废污水。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生态恢复,补种本地乔木、灌木和草本物种,恢复原生生境。 五、亚洲象偶然活动路线的保护措施 ①南邦河附近施工现场设亚洲象相关宣传警示标识牌,并施工**行安全和环保培训,熟悉亚洲象习性,避免与亚洲象发生冲突。 ②南邦河附近塔基施工活动前划定施工控制范围,严禁越界施工,严禁施工人员随意进出林地,随意进入南邦河沟谷和河边。 ③南邦河附近避免夜间施工,避开亚洲象活动高发时段;避免高噪声施工机械、施工运输车辆禁止鸣笛、禁止爆破施工和大声喧哗,降低施工噪声对亚洲象的干扰。 ④南邦河附近施工现场设置专人警戒,发现亚洲象时立即停止施工活动,待其自行离开后方可恢复施工,若不自行离开需汇报当地林业部门;并严禁挑衅、捕猎等行为。 ⑤南邦河附近塔基区域及其周边植被恢复不宜采用竹子、野芭蕉、棕叶芦和阔叶树种等亚洲象食用植物种类,避免亚洲象进入杆塔附近觅食,引起亚洲象冲击铁塔。 六、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①线路塔基定位时,应尽量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如确实无法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应开展项目建设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的论证。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避开生态保护红线内野生植物生长茂盛时段和野生动物活动、觅食等时段。 ③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施工营地、牵张场、材料站、拌合站、取弃土场和新开辟大开挖施工道路,材料运输尽量利旧已建硬化道路、机耕道路和人抬道路。 (2)减缓措施 ①合理组织施工,设置最小施工控制带,对施工场地四周进行临时拦挡围护,严禁越界施工,材料运输固定线路行驶,塔基基础和架线施工应集中力量在尽量短的施工时间内完工,以减少生态保护红线受施工干扰的时间。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雨季和汛期,缩短土石方开挖面的暴露时间,尤其是针对表土比较松散、水土流失易发、石漠化显著、背景土壤侵蚀强度大的塔位,要及时进行加固,施工结束后尽快进行植被恢复、植草护坡,避免造成新增水土流失。 ③施工期间提高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和等级,并强化塔基和临时占地处的水土保持措施,根据塔基处地形情况砌筑浆砌石护坡、挡土墙、截排水沟和沉砂池,对占地范围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并进行表土养护,用于后期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对临时堆土采用密目网进行遮盖,用编织袋进行拦挡,尽量减少新增水土流失量。 ④结合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地形地貌情况优化塔基基础设计,坡地塔基宜采用人工开挖基础和高低腿结合主柱加高设计(遇质地较硬或树根分布较多的基础,辅助使用易携带型的微型施工机械设备,岩石基坑采取液压劈裂棒破裂,避免爆破施工方式),减少开挖面和土石方开挖量,减小施工扰动范围;开挖土石方及时回填,基槽余土及时平铺压实于塔基占地区域,减少新增水土流失量。 ⑤施工仅对塔基处无法避让的树木进行砍伐,需按照林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林地使用许可同意书等相关手续,征得林业部门同意,在取得林地使用许可同意书前不得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严格按照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林木采伐数量进行采伐作业,严禁超范围、超数量采伐林木,缴纳植被恢复费,由当地林业部门进行异地造林,减少植被损失。 ⑥生态保护红线内禁止**大开挖施工运输道路,对于林木较稀疏的林区,修整的施工人工便道尽量选择林木之间的空隙,避免砍伐林木。索道、人抬便道应尽量避让植被密集区域,尽量布置在草地或植被稀疏的灌木林地,以减少植被破坏。 ⑦高塔架设跨越林区,控制导线下方与树木垂直距离不小于7m,不砍伐线路廊道;采用无人机等环境**型架线方式,以减少对生态保护红线内植被的破坏。 ⑧施工现场设垃圾收集袋,生活垃圾应进行收集并及时清运出生态红线外进行处置。 ⑨施工期间禁止进入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不稳定区,避免加剧水土流失现象。临时占地选择应避开水土流失严重的位置,避免造成大量新增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 ⑩施工过程中还应加强森林防火,确保区域林木安全,避免破坏森林**。 (3)恢复和补偿措施 ①施工结束后及时对生态保护红线内临时占地(包含塔基施工区、索道站区、施工人抬便道)和除塔基基脚外的塔基区域进行土地整治、表土回铺,植被恢复尽可能利用植被自然更新,无法自然更新的利用生态保护红线内原生植被类型(如季风常绿阔叶林)进行植被恢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尽量维护生态红线范围内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一致性,并加强后期管理维护。 ②生态保护红线(风景名胜区范围)内有5基杆塔区域石漠化显著,植物生长受限,宜采取风景名胜区内原生植物种类(如季风常绿阔叶林,禁止采用紫茎泽兰等外来物种)进行植被恢复,并加强植被抚育,保证植被恢复效果。 (4)管理措施 ①加强对施工人员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类型、范围、保护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严禁随意砍伐、践踏植被和捕猎野生动物等行为。 ②施工现场设置生态红线保护标示牌,明确保护要求和相关监督管理责任人。 (5)生态监测措施 开展长期跟踪生态监测,施工期并延续至正式投运后5~10年。 七、**茶马古道风景名胜区的保护措施 本项目**500kV架空线路穿越风景名胜区路径长约2.814km,在风景名胜区线内立塔约5基,因本项目穿越的风景名胜区段也是生态保护红线,部分保护措施与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措施一致,不再重复提出,为保护**茶马古道风景名胜区内景观,还需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①设置最小施工控制带,对施工场地四周进行绿色拦挡围护,尽量与周边景观相协调,降低施工裸露地面的视觉冲突,严禁越界施工,破坏施工控制范围外植被。 ②在不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的前提下,线路架线高度除满足设计规程要求外,尽可能按不影响景观视觉考虑,在满足景观视觉影响情况下尽可能采用提高导线高度进行架设,避免对区域内林木进行砍伐。 ③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铁塔四周、索道站区宜及时种植该地区地带性植被类型群落的优势种类(红锥、西南木荷、**松、**黄杞、灰毛浆果楝、茶梨等),起到阻隔视线的作用,临时占地区域及时恢复原有景观类型。 ④风景名胜区内(也是生态保护红线)5基杆塔区域石漠化显著,植物生长受限,宜采取风景名胜区内原生植物种类(如季风常绿阔叶林,禁止采用紫茎泽兰等外来物种)进行植被恢复,并加强植被抚育,保证植被恢复效果。 ⑤严格按《****草原局关于500千伏**至**线路工程项目和500千伏耿马输变电工程项目线路穿(跨)越**茶马古道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核准的审查意见》要求,项目竣工后,应当在2个月内完成场地清理,进行绿化,恢复建设项目周边环境原貌。 ⑥建设单位在实施时,应按“三同时”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过程环境监理工作,在工程实施后,还应开展生态监测,施工单位应设置专(兼)职人员进行施工管理,确保破坏的生态环境在施工结束后能及时恢复。 | 一、生态系统、陆生植被、植物多样性保护措施 已落实。 (1)避让措施 ①经调查,线路已优化路径,减少了路径长度,已尽量避让环境敏感区及天然林、公益林等林分较好的区域;已在山顶或山脊立塔,已减少了林区内立塔数量,已减少土地和植被占用,施工期结束后,已及时进行迹地清理、植被恢复。 ②经调查,在塔基定位时,已尽量避开植被密集区,已尽量避开季风常绿阔叶林区;线路经过林区采取了高塔架设方式,控制导线与树木垂直距离不小于7m,未砍伐线路廊道。 ③经调查,施工单位已合理规划施工便道、牵引场地、材料堆放处等临时场地,已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未对施工范围之外的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未在公益林、天然林范围设大开挖施工便道、跨越施工场区、施工营地、拌合站等,未在天然林区内设牵张场。 ④经调查,架空线路跨越永久基本农田,未在永久基本农田内立塔;对跨越耕地的线路路段进行塔基定位时,已优化塔基定位,已尽量使塔位不落入或减少落入耕地;塔基占用一般农田的已按补偿标准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线路建成后,已及时进行迹地清理,除基脚外塔基区域进行复耕。 (2)减缓措施 ①经调查,塔基基础已优先采用掏挖式基础,在山丘区已采用全方位长短腿与不等高基础设计,减少了土石方开挖和和植被破坏面积;塔位有坡度时已修筑护坡、排水沟,施工场地已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未出现塌方及水土流失现象。 ②经调查,施工已设置最小施工控制带,并对施工场地四周进行临时拦挡围护,未出现越界施工现象。 ③经调查,施工单位已对工程占用区域可利用的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存,并加强表土堆存防护及管理。基础开挖临时堆土已集中堆放,并采用临时拦挡、苫盖措施,及时回填,余方平整于塔基占地区域,已采取措施进行防护,降低了水土流失。 ④经调查,施工单位已采用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施工工艺。基坑开挖已尽量采取人工方式,岩石基坑已采取动液压劈裂棒破裂,架线过程中已采用无人机展放线等。 ⑤经调查,施工牵张场、料场已选择线路沿线现有空地,施工道路已充分利用线路周边交通道路,对于没有已建道路直达的施工区域,材料运输已优先选择人抬马驮、索道方式,索道路径已尽量选择植被低矮区域。需开辟机械运行道路的,已控制施工临时道路开辟长度和宽度,减少了施工临时占地对植被的破坏。 ⑥经调查,跨越施工场已尽量避让植被密集区,已优化跨越处的施工工艺,控制占地面积;已缩短跨越施工时间,减小了对跨越处植被的干扰。 ⑦经调查,施工场地已临时铺设彩条布等不透水、防污染材料,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已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散落的固体废物和机械油污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⑧经调查,已对线路沿线拆除的房屋处进行撒草籽绿化恢复、复垦。 ⑨经调查,对于施工区域及周边存在的施工固废已及时清理,并对施工区域进行了土地整治,以满足翻耕或植被恢复。 ⑩经调查,在易发生水土流失区域,已避开降雨集中时段进行土石方开挖活动,并缩短工期,减少了扰动时间。 (3)恢复与补偿措施 1)充分收集和利用表层熟土 经调查,对于占用林地、草地、耕地部分的表层熟土在施工时已进行剥离、收集并集中保存,施工结束后已及时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以利于土地复耕或绿化恢复。 2)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①经调查,工程施工完成后,已及时对项目建设影响区域选用了当地原生植被类型进行恢复,林地区已选择“乔、灌、草”组合恢复,实际选用了**松、鞘柄木、滇丁香等当地土著种,未采用外来物种进行植被恢复;对于耕地区可选择了玉米等作物复耕。 ②经调查,施工过程中已对建设区域已有的外来物种进行铲除,保证植被修复的效率。 ③经调查,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已及时进行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已基本按照原有土地利用类型进行生态恢复,并选择当地的乡土植物,未引入外来物种、入侵物种。 (4)管理措施 ①经调查,施工前,建设单位已积极进行环保宣传,严格管理监督,组织环境保护施工交底、组织设计单位编制施工环保设计专册,同时已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 ②经调查,施工期已严守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已对施工活动进行管理监督,未出现破坏划定范围外植被的情况,施工过程中,未发现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 ③经调查,建设单位已组织设计单位编制施工环保设计专册,专册已说明施工期需注意的环保问题,施工中沿线树木砍伐,野生动植物保护、植被恢复等情况已应按设计和环评文件执行;施工单位已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 ④经调查,施工单位已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火灾:在林地分布较为集中的区段(公益林、天然林),在工程建设期,已加强防护,已竖立防火警示牌,已加强巡回检查、****消防队伍及设施,施工过程过程中未发生火灾。 ⑤经调查,施工中未出现外来入侵物种的入侵、扩散。 二、陆生野生动物多样性保护措施 已落实。 (1)避让措施 1)做好施工沿线水体保护 经调查,项目施工期已做好施工废水的处理工作,未出现将施工废水直接排入水体的情况。施工材料的堆放已远离水体,运输、临时堆放粉状材料时已采取苫盖措施。 2)合理安排,科学组织施工 ①经调查,施工期已优选低噪声施工设备、已优化施工方式和时间。 ②经调查,在南邦河等河流附近塔基施工时,已避免鸟类迁徙期、繁殖期使用高噪声设备,未对候鸟造成不利影响。 (2)减缓措施 ①经调查,施工过程中未遇到鸟、蛇等动物的卵。 ②经调查,施工单位已标明施工活动区,未在非施工区点火、狩猎等。 ③经调查,工程选址已避开鸟类的迁徙通道、鸟类的迁徙中途停歇地、主要的觅食地、主要栖息地等鸟类分布集中的区域。 ④经调查,施工期已减少开辟线路新走廊。 ⑤经调查,施工单位已合理规划施工工期,未出现捕鸟、掏蛋等对鸟类直接伤害的行为。 (3)恢复与补偿措施 经调查,对塔基临时施工区以及牵张场、索道站区、人抬道路、施工临时道路、跨域施工区等已及时做好植被恢复工作。 (4)管理措施 经调查,建设单位已在施工前、施工中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施工期未出现捕猎国家和**省重点保护动物、珍稀濒危动物等野生动物情况。 三、重要物种(植物)保护措施 已落实。 ①经调查,建设单位已在施工前、施工中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施工单位已按照《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1113-2020)中相关要求“在保护植物周围设置栅栏或植物保护警示牌。施工中未出现砍削、折枝、挖根、摘采果实种子等破坏保护植物的行为,未出现对珍稀、保护野生植物造成破坏的行为。 ②经调查,施工单位已在施工现场设置重点保护和珍稀濒危植物宣传警示牌,未出现砍削、折枝、挖根、摘采果实种子等破坏施工区域周边和沿线保护植物的行为。 ③经调查,施工单位已合理布设临时工程,对于架空线路沿线已调查到的珍稀濒危、重点保护植物分布区域已进行避让。 四、重要物种(动物)保护措施 已落实。 (1)经调查,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未遇到豹猫、红隼、画眉鸟等重点保护动物,未出现挑衅、捕猎等违法行为。 (2)经调查,线路跨越兽类、鸟类重点保护动物所在林区时已采取高跨措施,未出现砍伐廊道林木、破坏其生境的行为,同时未在附近设置牵张场等临时工程占地。 (3)经调查,施工过程中已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人员的活动行为,未在水体附近搭建临时施工设施,未出现施工废污水和固体废物进入水体的行为,未出现下河捕捞行为。 (4)经调查,施工单位已合理安排施工布置和施工工序,已尽量避免高噪音施工机械和设备同时运作,未在夜间使用高噪声施工设备。 (5)经调查,施工中未出现随意排放施工固废和废污水的情况。施工结束后已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生态恢复,补种本地乔木、灌木和草本物种。 五、亚洲象偶然活动路线的保护措施 已落实。 ①经调查,建设单位已在施工前、施工中进行亚洲象相关的安全和环保培训,施工中未出现施工人员与亚洲象发生冲突的情况。 ②经调查,南邦河附近塔基施工已划定施工控制范围,未出现越界施工,未出现施工人员随意进出林地,随意进入南邦河沟谷和河边的情况。 ③经调查,南邦河附近已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已避免高噪声施工机械、施工运输车辆禁止鸣笛、禁止爆破施工和大声喧哗,未出现施工噪声干扰亚洲象的情况。 ④经调查,南邦河附近施工现场已设置专人警戒,发现亚洲象时立即停止施工活动,待其自行离开后方可恢复施工,并积极与当地林业部门沟通交流;未出现挑衅、捕猎等行为。 ⑤经调查,南邦河附近塔基区域及其周边植被恢复未采用竹子、野芭蕉、棕叶芦和阔叶树种等亚洲象食用植物种类,未出现亚洲象冲击铁塔的情况。 六、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 已落实。 (1)避让措施 ①经调查,线路塔基定位时,已尽量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无法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已开展项目建设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的论证。 ②经调查,施工单位已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已尽量避开生态保护红线内野生植物生长茂盛时段和野生动物活动、觅食等时段进行施工。 ③经调查,未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施工营地、牵张场、材料站、拌合站、取弃土场和新开辟大开挖施工道路的情况,材料运输已设置索道站进行运输,并已尽量利旧既有硬化道路、机耕道路和人抬道路。 (2)减缓措施 ①经调查,施工单位已合理组织施工,已设置最小施工控制带,并对施工场地四周进行临时拦挡围护,未越界施工,材料运输已固定线路行驶,塔基基础和架线施工已尽量缩短工期。 ②经调查,施工单位已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已尽量避开雨季和汛期,针对表土比较松散、水土流失易发、石漠化显著、背景土壤侵蚀强度大的塔位,已及时进行加固,施工结束后已尽快进行植被恢复、植草护坡。 ③经调查,施工期间已强化塔基和临时占地处的水土保持措施,已设置浆砌石护坡、挡土墙、截排水沟和沉砂池等措施,并对占地范围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已进行表土养护,用于后期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对临时堆土已采用密目网进行遮盖,用编织袋进行拦挡。 ④经调查,设计单位已优化塔基基础设计,坡地塔基宜已采用人工开挖基础和高低腿结合主柱加高设计;开挖土石方已及时回填,基槽余土已及时平铺压实于塔基占地区域。 ⑤经调查,施工仅对塔基处无法避让的树木进行砍伐,已按照林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林地使用许可同意书等相关手续。已严格按照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林木采伐数量进行采伐作业,未出现超范围、超数量采伐林木的情况,已按规定缴纳植被恢复费。 ⑥经调查,生态保护红线内未出现**大开挖施工运输道路的情况,对于林木较稀疏的林区,修整的施工人工便道已尽量选择林木之间的空隙,避免砍伐林木。索道、人抬便道已尽量避让植被密集区域,已尽量布置在草地或植被稀疏的灌木林地,以减少植被破坏。 ⑦经调查,高塔架设跨越林区,控制导线下方与树木垂直距离不小于7m,不砍伐线路廊道;已采用无人机等环境**型架线方式,以减少对生态保护红线内植被的破坏。 ⑧经调查,施工现场已设垃圾收集袋,生活垃圾已进行收集并及时清运出生态红线外进行处置。 ⑨经调查,施工期间未进入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不稳定区,临时占地已避开水土流失严重的位置,未造成大量新增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 ⑩经调查,施工过程中已加强森林防火巡检,未出现火灾。 (3)恢复和补偿措施 ①经调查,施工结束后已及时对生态保护红线内临时占地(包含塔基施工区、索道站区、施工人抬便道)和除塔基基脚外的塔基区域进行土地整治、表土回铺,植被恢复已采用当地植被类型,未引入外来物种。 ②经调查,生态保护红线(风景名胜区范围)内有5基杆塔区域石漠化显著,已采取风景名胜区内原生植物种类(**松、鞘柄木、滇丁香等,未采用紫茎泽兰等外来物种)进行植被恢复,并加强植被抚育。 (4)管理措施 ①经调查,建设单位已加强对施工人员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类型、范围、保护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已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施工中未出现随意砍伐、践踏植被和捕猎野生动物等行为。 ②经调查,施工现场已设置生态红线保护标示牌,已明确保护要求和相关监督管理责任人。 (5)生态监测措施 经调查,施工期开展生态监测。 七、**茶马古道风景名胜区的保护措施 已落实。 本项目**500kV架空线路穿越风景名胜区,在风景名胜区线内立塔约5基,经调查,施工还采取了以下保护措施。 ①已设置最小施工控制带,对施工场地四周进行拦挡围护,未出现越界施工,破坏施工控制范围外植被的行为。 ②线路架线高度除满足设计规程要求外,已尽可能采用提高导线高度进行架设,避免对区域内林木进行砍伐。 ③施工结束后已及时清理施工现场,铁塔四周、索道站区已及时种植该地区地带性植被类型群落的优势种类(**松等),临时占地区域已及时恢复原有景观类型。 ④风景名胜区内(也是生态保护红线)5基杆塔区域已采取风景名胜区内原生植物种类进行植被恢复,未采用紫茎泽兰等外来物种,并加强植被抚育,保证植被恢复效果。 ⑤施工单位已按《****草原局关于500千伏**至**线路工程项目和500千伏耿马输变电工程项目线路穿(跨)越**茶马古道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核准的审查意见》要求,项目竣工后2个月内完成场地清理,并进行绿化,恢复建设项目周边环境原貌。 ⑥建设单位在实施时,已按“三同时”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过程环境监理工作,在工程实施后,还已开展生态监测,施工单位已设置专(兼)职人员进行施工管理,确保破坏的生态环境在施工结束后能及时恢复。 |
| 项目施工人员租住周边居民住房,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设施处理;间隔扩建工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住民房和站内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经调查,项目施工人员租住周边居民住房,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设施处理;间隔扩建工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住民房和站内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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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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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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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生态系统、陆生植被、植物多样性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①在线路后续设计过程中尽量优化路径,减少路径长度,尽量避让环境敏感区及天然林、公益林等林分较好的区域;选择山顶或山脊立塔,尽量减少林区内立塔数量,减少土地和植被占用,从源头控制对植被的破坏。 ②在塔基定位时,根据周边地形、地势等条件,塔基尽量避开植被密集区,尽量避开季风常绿阔叶林区;线路经过林区采取高塔架设方式,控制导线与树木垂直距离不小于7m,不砍伐线路廊道。 ③合理规划施工便道、牵引场地、材料堆放处等临时场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的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不在公益林、天然林范围设大开挖施工便道、跨越施工场区、施工营地、拌合站等,不在天然林区内设牵张场。 ④架空线路跨越永久基本农田,不在永久基本农田内立塔;对跨越耕地的线路路段进行塔基定位时,应结合当地的地形特点,优化塔基定位,尽量使塔位不落入耕地,****中心的塔位,尽量使塔位落于农田的边角之上,以减少对耕地的耕作影响;塔基占用一般农田的根据补偿标准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线路建成后,除基脚外塔基区域恢复耕作。 (2)减缓措施 ①塔基基础优先采用掏挖式基础等原状土基础,控制塔基开挖作业面,在山丘区应采用全方位长短腿与不等高基础设计,以减少土石方开挖和和植被破坏面积;塔位有坡度时应修筑护坡、排水沟,施工场地应及时恢复自然植被,确保不发生塌方及水土流失现象。 ②设置最小施工控制带,对施工场地四周进行临时拦挡围护,严禁越界施工。 ③对工程占用区域可利用的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存,加强表土堆存防护及管理,确保有效回用于本项目生态恢复。基础开挖临时堆土应集中堆放,并采用临时拦挡、苫盖措施,及时回填,余方平整于塔基占地区域,采取措施进行防护,降低水土流失。 ④采用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施工工艺。基坑开挖尽量采取人工方式,岩石基坑采取动液压劈裂棒破裂,避免爆破施工方式;架线过程中采用无人机展放线等。 ⑤施工牵张场、料场应选择线路沿线现有空地,施工道路应充分利用线路周边交通道路,对于没有已建道路直达的施工区域,材料运输优先选择人抬马驮、索道方式,索道路径尽量选择植被低矮区域,减少植被修剪量。需开辟机械运行道路的,控制施工临时道路开辟长度和宽度,从而减少施工临时占地对植被的破坏。 ⑥跨越施工场选择尽量避让植被密集区,优化跨越处的施工工艺,减少占地面积;缩短跨越施工时间,减小对跨越处植被的干扰。 ⑦施工场地应临时铺设彩条布等不透水、防污染材料,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散落的固体废物和机械油污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⑧对线路沿线拆除的房屋处进行绿化恢复或复垦。 ⑨对于施工区域及周边存在的施工固废应及时清理,并对施工区域及时进行土地整治,满足翻耕或植被恢复条件。 ⑩在易发生水土流失区域,针对施工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宜优化施工时段,避开降雨集中时段进行土石方开挖活动,并尽可能缩短工期,减少扰动时间。 (3)恢复与补偿措施 1)充分收集和利用表层熟土 对于占用林地、草地、耕地部分的表层熟土在施工时应进行剥离、收集并集中保存,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以利于土地复耕或绿化恢复。 2)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①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充分考虑自然生态条件,因地制宜,及时对项目建设影响区域选用当地原生植被类型进行恢复,跟踪养护效果,确保成活率。根据不同恢复区的特点及植物现状,实行不同的恢复方案,如林地区选择“乔、灌、草”组合恢复,选用**松、西南木荷、红锥、灰毛浆果楝、茶梨、豆梨、针齿铁仔、粽叶芦、白茅等当地土著种,禁止采用紫茎泽兰等外来物种进行植被恢复,防止外来入侵种的扩散;对于耕地区可选择玉米、油菜等,尽量与周围植被保持协调。 ②在原生境下有分布外来物种的情况,需对建设区域已有的外来物种进行铲除,并针对其入侵机制对土壤等生境进行改良,保证植被修复的效率。 ③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进行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应按照原有土地利用类型进行生态恢复;除复耕外,对于立地条件较好的临时占地区域植被恢复尽可能利用植被自然更新,对确需进行人工种植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选择当地的乡土植物,严禁引入外来物种、入侵物种。 (4)管理措施 ①积极进行环保宣传,严格管理监督:施工前应印发环境保护手册,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 ②施工期严守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禁止破坏划定范围外植被的情况发生,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要及时报告当地林业部门。 ③在施工设计文件中应说明施工期需注意的环保问题,如对沿线树木砍伐,野生动植物保护、植被恢复等情况均应按设计和环评文件执行;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 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火灾:在林地分布较为集中的区段(公益林、天然林),在工程建设期,更应加强防护,如在施工区及周围山上竖立防火警示牌,划出可生火范围、巡回检查、搞好消防队伍及设施的建设等,以预防和杜绝火灾发生。 ⑤防治外来入侵物种的入侵、扩散:加强检验检疫工作,防止施工过程中因车辆和人员活动产生入侵物种的扩散和新的外来物种的侵入;施工过程中对遇到的外来入侵物种应予以铲除,应在植株种子未成熟**行,若植株种子已成熟,在铲除时先用尼龙网袋套住种子部位后进行清除,同时对种子部位进行烧毁处理,防止种子扩散,造成入侵物种的进一步扩散。 二、陆生野生动物多样性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1)做好施工沿线水体保护 由于水域及附近两栖爬行类动物、涉禽和游禽活动较频繁,项目施工期要做好施工废水的处理工作,禁止将施工废水直接排入水体。施工材料的堆放也要远离水体,尤其是粉状材料与有害材料,运输材料时也要注意不能被雨水或风吹至水体中,以免对这些动物的生境造成污染。 2)合理安排,科学组织施工 ①野生鸟类和兽类大多是晨、昏或夜间外出觅食,正午是鸟类休息时间;为了减少项目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优选低噪声施工设备、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和正午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活动。 ②项目区域迁徙鸟类的迁徙高峰活动期为每年的2月~3月、11月~12月,繁殖期为每年的4月~7月,在南邦河等河流附近塔基施工时,高噪声施工活动注意避让鸟类迁徙期、繁殖期,有效降低对候鸟的不利影响。 (2)减缓措施 ①施工过程中遇到鸟、蛇等动物的卵应妥善移置到附近类似的环境中。 ②标明施工活动区,严令禁止到非施工区域活动,尤其要禁止在非施工区点火、狩猎等,降低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③优化工程选址,高压输电线路在选址选线阶段综合考虑工程建设对鸟类潜在的影响,工程选址应避开鸟类的迁徙通道、鸟类的迁徙中途停歇地、主要的觅食地、主要栖息地等鸟类分布集中的区域。 ④综合规划,减少开辟线路新走廊对土地利用的限制和对鸟类的影响。 ⑤合理规划施工工期,减少工程施工期对鸟类栖息地的扰动和破坏,降低施工噪声对鸟类的惊扰和驱赶,避免捕鸟、掏蛋等对鸟类直接伤害的行为。 (3)恢复与补偿措施 对塔基临时施工区以及牵张场、索道站区、人抬道路、施工临时道路、跨域施工区等应及时做好植被恢复工作,以尽量减少生境破坏对动物的不利影响。 (4)管理措施 提高施工人员的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捕猎野生动物,特别是国家和**省重点保护动物、珍稀濒危动物。 三、重要物种(植物)保护措施 ①在施工期间加强施工人员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野生植物保护知识的宣传,一旦发现野生保护植物,应立即停止施工活动,按照《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1113-2020)中相关要求“在保护植物周围设置栅栏或植物保护警示牌。不能避让需异地保护的,应选择适宜的生境进行植株移栽,并确保移栽成活率”执行,严禁砍削、折枝、挖根、摘采果实种子等破坏保护植物的行为。如发现保护植物应采取避让、迁址保护等措施,若采取移栽等保护措施需取得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的许可,以避免对珍稀、保护野生植物造成破坏。 ②在施工现场设置重点保护和珍稀濒危植物宣传警示牌,明确保护措施和法律责任,严禁砍削、折枝、挖根、摘采果实种子等破坏施工区域周边和沿线保护植物的行为。 ③合理布设临时工程,对于架空线路沿线已调查到的珍稀濒危、重点保护植物分布区域进行合理避让,不能避让的,取得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的许可后进行移植保护,并确保存活率。 四、重要物种(动物)保护措施 (1)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若遇到豹猫、红隼、画眉鸟等重点保护动物,应按照《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1113-2020)中相关要求“施工区发现有保护动物时应暂停施工,并实施保护方案”执行,禁止挑衅、捕猎,应立即停止周围200m范围内的所有施工活动,特别是禁止爆破和施工机械作业,待保护动物自行离开施工区后方可恢复施工,若动物不自行离开需汇报当地林业部门;对受伤的珍稀动物应及时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及时救治。 (2)线路跨越兽类、鸟类重点保护动物所在林区时应采取高跨措施,不砍伐廊道林木,不破坏其生境,同时不在附近设置牵张场等临时工程占地;在重点保护动物巢穴附近的施工活动,避让大部分动物的繁殖期(4月~8月)。 (3)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人员的活动行为,禁止在水体附近搭建临时施工设施,严禁施工废污水和固体废物进入水体,禁止下河捕捞,避免影**体及其周边环境中的重点保护两栖类、爬行类动物的数量、分布及活动。 (4)合理安排施工布置和施工工序,尽量避免高噪音施工机械和设备同时运作,禁止在夜间使用高噪声施工设备。 (5)减少施工对周边森林、灌丛、草地生境的不必要破坏,严禁随意排放施工固废和废污水。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生态恢复,补种本地乔木、灌木和草本物种,恢复原生生境。 五、亚洲象偶然活动路线的保护措施 ①南邦河附近施工现场设亚洲象相关宣传警示标识牌,并施工**行安全和环保培训,熟悉亚洲象习性,避免与亚洲象发生冲突。 ②南邦河附近塔基施工活动前划定施工控制范围,严禁越界施工,严禁施工人员随意进出林地,随意进入南邦河沟谷和河边。 ③南邦河附近避免夜间施工,避开亚洲象活动高发时段;避免高噪声施工机械、施工运输车辆禁止鸣笛、禁止爆破施工和大声喧哗,降低施工噪声对亚洲象的干扰。 ④南邦河附近施工现场设置专人警戒,发现亚洲象时立即停止施工活动,待其自行离开后方可恢复施工,若不自行离开需汇报当地林业部门;并严禁挑衅、捕猎等行为。 ⑤南邦河附近塔基区域及其周边植被恢复不宜采用竹子、野芭蕉、棕叶芦和阔叶树种等亚洲象食用植物种类,避免亚洲象进入杆塔附近觅食,引起亚洲象冲击铁塔。 六、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①线路塔基定位时,应尽量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如确实无法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应开展项目建设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的论证。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避开生态保护红线内野生植物生长茂盛时段和野生动物活动、觅食等时段。 ③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施工营地、牵张场、材料站、拌合站、取弃土场和新开辟大开挖施工道路,材料运输尽量利旧已建硬化道路、机耕道路和人抬道路。 (2)减缓措施 ①合理组织施工,设置最小施工控制带,对施工场地四周进行临时拦挡围护,严禁越界施工,材料运输固定线路行驶,塔基基础和架线施工应集中力量在尽量短的施工时间内完工,以减少生态保护红线受施工干扰的时间。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雨季和汛期,缩短土石方开挖面的暴露时间,尤其是针对表土比较松散、水土流失易发、石漠化显著、背景土壤侵蚀强度大的塔位,要及时进行加固,施工结束后尽快进行植被恢复、植草护坡,避免造成新增水土流失。 ③施工期间提高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和等级,并强化塔基和临时占地处的水土保持措施,根据塔基处地形情况砌筑浆砌石护坡、挡土墙、截排水沟和沉砂池,对占地范围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并进行表土养护,用于后期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对临时堆土采用密目网进行遮盖,用编织袋进行拦挡,尽量减少新增水土流失量。 ④结合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地形地貌情况优化塔基基础设计,坡地塔基宜采用人工开挖基础和高低腿结合主柱加高设计(遇质地较硬或树根分布较多的基础,辅助使用易携带型的微型施工机械设备,岩石基坑采取液压劈裂棒破裂,避免爆破施工方式),减少开挖面和土石方开挖量,减小施工扰动范围;开挖土石方及时回填,基槽余土及时平铺压实于塔基占地区域,减少新增水土流失量。 ⑤施工仅对塔基处无法避让的树木进行砍伐,需按照林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林地使用许可同意书等相关手续,征得林业部门同意,在取得林地使用许可同意书前不得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严格按照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林木采伐数量进行采伐作业,严禁超范围、超数量采伐林木,缴纳植被恢复费,由当地林业部门进行异地造林,减少植被损失。 ⑥生态保护红线内禁止**大开挖施工运输道路,对于林木较稀疏的林区,修整的施工人工便道尽量选择林木之间的空隙,避免砍伐林木。索道、人抬便道应尽量避让植被密集区域,尽量布置在草地或植被稀疏的灌木林地,以减少植被破坏。 ⑦高塔架设跨越林区,控制导线下方与树木垂直距离不小于7m,不砍伐线路廊道;采用无人机等环境**型架线方式,以减少对生态保护红线内植被的破坏。 ⑧施工现场设垃圾收集袋,生活垃圾应进行收集并及时清运出生态红线外进行处置。 ⑨施工期间禁止进入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不稳定区,避免加剧水土流失现象。临时占地选择应避开水土流失严重的位置,避免造成大量新增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 ⑩施工过程中还应加强森林防火,确保区域林木安全,避免破坏森林**。 (3)恢复和补偿措施 ①施工结束后及时对生态保护红线内临时占地(包含塔基施工区、索道站区、施工人抬便道)和除塔基基脚外的塔基区域进行土地整治、表土回铺,植被恢复尽可能利用植被自然更新,无法自然更新的利用生态保护红线内原生植被类型(如季风常绿阔叶林)进行植被恢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尽量维护生态红线范围内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一致性,并加强后期管理维护。 ②生态保护红线(风景名胜区范围)内有5基杆塔区域石漠化显著,植物生长受限,宜采取风景名胜区内原生植物种类(如季风常绿阔叶林,禁止采用紫茎泽兰等外来物种)进行植被恢复,并加强植被抚育,保证植被恢复效果。 (4)管理措施 ①加强对施工人员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类型、范围、保护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严禁随意砍伐、践踏植被和捕猎野生动物等行为。 ②施工现场设置生态红线保护标示牌,明确保护要求和相关监督管理责任人。 (5)生态监测措施 开展长期跟踪生态监测,施工期并延续至正式投运后5~10年。 七、**茶马古道风景名胜区的保护措施 本项目**500kV架空线路穿越风景名胜区路径长约2.814km,在风景名胜区线内立塔约5基,因本项目穿越的风景名胜区段也是生态保护红线,部分保护措施与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措施一致,不再重复提出,为保护**茶马古道风景名胜区内景观,还需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①设置最小施工控制带,对施工场地四周进行绿色拦挡围护,尽量与周边景观相协调,降低施工裸露地面的视觉冲突,严禁越界施工,破坏施工控制范围外植被。 ②在不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的前提下,线路架线高度除满足设计规程要求外,尽可能按不影响景观视觉考虑,在满足景观视觉影响情况下尽可能采用提高导线高度进行架设,避免对区域内林木进行砍伐。 ③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铁塔四周、索道站区宜及时种植该地区地带性植被类型群落的优势种类(红锥、西南木荷、**松、**黄杞、灰毛浆果楝、茶梨等),起到阻隔视线的作用,临时占地区域及时恢复原有景观类型。 ④风景名胜区内(也是生态保护红线)5基杆塔区域石漠化显著,植物生长受限,宜采取风景名胜区内原生植物种类(如季风常绿阔叶林,禁止采用紫茎泽兰等外来物种)进行植被恢复,并加强植被抚育,保证植被恢复效果。 ⑤严格按《****草原局关于500千伏**至**线路工程项目和500千伏耿马输变电工程项目线路穿(跨)越**茶马古道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核准的审查意见》要求,项目竣工后,应当在2个月内完成场地清理,进行绿化,恢复建设项目周边环境原貌。 ⑥建设单位在实施时,应按“三同时”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过程环境监理工作,在工程实施后,还应开展生态监测,施工单位应设置专(兼)职人员进行施工管理,确保破坏的生态环境在施工结束后能及时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一、生态系统、陆生植被、植物多样性保护措施 已落实。 (1)避让措施 ①经调查,线路已优化路径,减少了路径长度,已尽量避让环境敏感区及天然林、公益林等林分较好的区域;已在山顶或山脊立塔,已减少了林区内立塔数量,已减少土地和植被占用,施工期结束后,已及时进行迹地清理、植被恢复。 ②经调查,在塔基定位时,已尽量避开植被密集区,已尽量避开季风常绿阔叶林区;线路经过林区采取了高塔架设方式,控制导线与树木垂直距离不小于7m,未砍伐线路廊道。 ③经调查,施工单位已合理规划施工便道、牵引场地、材料堆放处等临时场地,已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未对施工范围之外的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未在公益林、天然林范围设大开挖施工便道、跨越施工场区、施工营地、拌合站等,未在天然林区内设牵张场。 ④经调查,架空线路跨越永久基本农田,未在永久基本农田内立塔;对跨越耕地的线路路段进行塔基定位时,已优化塔基定位,已尽量使塔位不落入或减少落入耕地;塔基占用一般农田的已按补偿标准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线路建成后,已及时进行迹地清理,除基脚外塔基区域进行复耕。 (2)减缓措施 ①经调查,塔基基础已优先采用掏挖式基础,在山丘区已采用全方位长短腿与不等高基础设计,减少了土石方开挖和和植被破坏面积;塔位有坡度时已修筑护坡、排水沟,施工场地已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未出现塌方及水土流失现象。 ②经调查,施工已设置最小施工控制带,并对施工场地四周进行临时拦挡围护,未出现越界施工现象。 ③经调查,施工单位已对工程占用区域可利用的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存,并加强表土堆存防护及管理。基础开挖临时堆土已集中堆放,并采用临时拦挡、苫盖措施,及时回填,余方平整于塔基占地区域,已采取措施进行防护,降低了水土流失。 ④经调查,施工单位已采用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施工工艺。基坑开挖已尽量采取人工方式,岩石基坑已采取动液压劈裂棒破裂,架线过程中已采用无人机展放线等。 ⑤经调查,施工牵张场、料场已选择线路沿线现有空地,施工道路已充分利用线路周边交通道路,对于没有已建道路直达的施工区域,材料运输已优先选择人抬马驮、索道方式,索道路径已尽量选择植被低矮区域。需开辟机械运行道路的,已控制施工临时道路开辟长度和宽度,减少了施工临时占地对植被的破坏。 ⑥经调查,跨越施工场已尽量避让植被密集区,已优化跨越处的施工工艺,控制占地面积;已缩短跨越施工时间,减小了对跨越处植被的干扰。 ⑦经调查,施工场地已临时铺设彩条布等不透水、防污染材料,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已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散落的固体废物和机械油污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⑧经调查,已对线路沿线拆除的房屋处进行撒草籽绿化恢复、复垦。 ⑨经调查,对于施工区域及周边存在的施工固废已及时清理,并对施工区域进行了土地整治,以满足翻耕或植被恢复。 ⑩经调查,在易发生水土流失区域,已避开降雨集中时段进行土石方开挖活动,并缩短工期,减少了扰动时间。 (3)恢复与补偿措施 1)充分收集和利用表层熟土 经调查,对于占用林地、草地、耕地部分的表层熟土在施工时已进行剥离、收集并集中保存,施工结束后已及时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以利于土地复耕或绿化恢复。 2)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①经调查,工程施工完成后,已及时对项目建设影响区域选用了当地原生植被类型进行恢复,林地区已选择“乔、灌、草”组合恢复,实际选用了**松、鞘柄木、滇丁香等当地土著种,未采用外来物种进行植被恢复;对于耕地区可选择了玉米等作物复耕。 ②经调查,施工过程中已对建设区域已有的外来物种进行铲除,保证植被修复的效率。 ③经调查,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已及时进行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已基本按照原有土地利用类型进行生态恢复,并选择当地的乡土植物,未引入外来物种、入侵物种。 (4)管理措施 ①经调查,施工前,建设单位已积极进行环保宣传,严格管理监督,组织环境保护施工交底、组织设计单位编制施工环保设计专册,同时已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 ②经调查,施工期已严守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已对施工活动进行管理监督,未出现破坏划定范围外植被的情况,施工过程中,未发现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 ③经调查,建设单位已组织设计单位编制施工环保设计专册,专册已说明施工期需注意的环保问题,施工中沿线树木砍伐,野生动植物保护、植被恢复等情况已应按设计和环评文件执行;施工单位已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 ④经调查,施工单位已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火灾:在林地分布较为集中的区段(公益林、天然林),在工程建设期,已加强防护,已竖立防火警示牌,已加强巡回检查、****消防队伍及设施,施工过程过程中未发生火灾。 ⑤经调查,施工中未出现外来入侵物种的入侵、扩散。 二、陆生野生动物多样性保护措施 已落实。 (1)避让措施 1)做好施工沿线水体保护 经调查,项目施工期已做好施工废水的处理工作,未出现将施工废水直接排入水体的情况。施工材料的堆放已远离水体,运输、临时堆放粉状材料时已采取苫盖措施。 2)合理安排,科学组织施工 ①经调查,施工期已优选低噪声施工设备、已优化施工方式和时间。 ②经调查,在南邦河等河流附近塔基施工时,已避免鸟类迁徙期、繁殖期使用高噪声设备,未对候鸟造成不利影响。 (2)减缓措施 ①经调查,施工过程中未遇到鸟、蛇等动物的卵。 ②经调查,施工单位已标明施工活动区,未在非施工区点火、狩猎等。 ③经调查,工程选址已避开鸟类的迁徙通道、鸟类的迁徙中途停歇地、主要的觅食地、主要栖息地等鸟类分布集中的区域。 ④经调查,施工期已减少开辟线路新走廊。 ⑤经调查,施工单位已合理规划施工工期,未出现捕鸟、掏蛋等对鸟类直接伤害的行为。 (3)恢复与补偿措施 经调查,对塔基临时施工区以及牵张场、索道站区、人抬道路、施工临时道路、跨域施工区等已及时做好植被恢复工作。 (4)管理措施 经调查,建设单位已在施工前、施工中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施工期未出现捕猎国家和**省重点保护动物、珍稀濒危动物等野生动物情况。 三、重要物种(植物)保护措施 已落实。 ①经调查,建设单位已在施工前、施工中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施工单位已按照《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1113-2020)中相关要求“在保护植物周围设置栅栏或植物保护警示牌。施工中未出现砍削、折枝、挖根、摘采果实种子等破坏保护植物的行为,未出现对珍稀、保护野生植物造成破坏的行为。 ②经调查,施工单位已在施工现场设置重点保护和珍稀濒危植物宣传警示牌,未出现砍削、折枝、挖根、摘采果实种子等破坏施工区域周边和沿线保护植物的行为。 ③经调查,施工单位已合理布设临时工程,对于架空线路沿线已调查到的珍稀濒危、重点保护植物分布区域已进行避让。 四、重要物种(动物)保护措施 已落实。 (1)经调查,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未遇到豹猫、红隼、画眉鸟等重点保护动物,未出现挑衅、捕猎等违法行为。 (2)经调查,线路跨越兽类、鸟类重点保护动物所在林区时已采取高跨措施,未出现砍伐廊道林木、破坏其生境的行为,同时未在附近设置牵张场等临时工程占地。 (3)经调查,施工过程中已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人员的活动行为,未在水体附近搭建临时施工设施,未出现施工废污水和固体废物进入水体的行为,未出现下河捕捞行为。 (4)经调查,施工单位已合理安排施工布置和施工工序,已尽量避免高噪音施工机械和设备同时运作,未在夜间使用高噪声施工设备。 (5)经调查,施工中未出现随意排放施工固废和废污水的情况。施工结束后已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生态恢复,补种本地乔木、灌木和草本物种。 五、亚洲象偶然活动路线的保护措施 已落实。 ①经调查,建设单位已在施工前、施工中进行亚洲象相关的安全和环保培训,施工中未出现施工人员与亚洲象发生冲突的情况。 ②经调查,南邦河附近塔基施工已划定施工控制范围,未出现越界施工,未出现施工人员随意进出林地,随意进入南邦河沟谷和河边的情况。 ③经调查,南邦河附近已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已避免高噪声施工机械、施工运输车辆禁止鸣笛、禁止爆破施工和大声喧哗,未出现施工噪声干扰亚洲象的情况。 ④经调查,南邦河附近施工现场已设置专人警戒,发现亚洲象时立即停止施工活动,待其自行离开后方可恢复施工,并积极与当地林业部门沟通交流;未出现挑衅、捕猎等行为。 ⑤经调查,南邦河附近塔基区域及其周边植被恢复未采用竹子、野芭蕉、棕叶芦和阔叶树种等亚洲象食用植物种类,未出现亚洲象冲击铁塔的情况。 六、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 已落实。 (1)避让措施 ①经调查,线路塔基定位时,已尽量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无法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已开展项目建设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的论证。 ②经调查,施工单位已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已尽量避开生态保护红线内野生植物生长茂盛时段和野生动物活动、觅食等时段进行施工。 ③经调查,未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施工营地、牵张场、材料站、拌合站、取弃土场和新开辟大开挖施工道路的情况,材料运输已设置索道站进行运输,并已尽量利旧既有硬化道路、机耕道路和人抬道路。 (2)减缓措施 ①经调查,施工单位已合理组织施工,已设置最小施工控制带,并对施工场地四周进行临时拦挡围护,未越界施工,材料运输已固定线路行驶,塔基基础和架线施工已尽量缩短工期。 ②经调查,施工单位已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已尽量避开雨季和汛期,针对表土比较松散、水土流失易发、石漠化显著、背景土壤侵蚀强度大的塔位,已及时进行加固,施工结束后已尽快进行植被恢复、植草护坡。 ③经调查,施工期间已强化塔基和临时占地处的水土保持措施,已设置浆砌石护坡、挡土墙、截排水沟和沉砂池等措施,并对占地范围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已进行表土养护,用于后期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对临时堆土已采用密目网进行遮盖,用编织袋进行拦挡。 ④经调查,设计单位已优化塔基基础设计,坡地塔基宜已采用人工开挖基础和高低腿结合主柱加高设计;开挖土石方已及时回填,基槽余土已及时平铺压实于塔基占地区域。 ⑤经调查,施工仅对塔基处无法避让的树木进行砍伐,已按照林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林地使用许可同意书等相关手续。已严格按照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林木采伐数量进行采伐作业,未出现超范围、超数量采伐林木的情况,已按规定缴纳植被恢复费。 ⑥经调查,生态保护红线内未出现**大开挖施工运输道路的情况,对于林木较稀疏的林区,修整的施工人工便道已尽量选择林木之间的空隙,避免砍伐林木。索道、人抬便道已尽量避让植被密集区域,已尽量布置在草地或植被稀疏的灌木林地,以减少植被破坏。 ⑦经调查,高塔架设跨越林区,控制导线下方与树木垂直距离不小于7m,不砍伐线路廊道;已采用无人机等环境**型架线方式,以减少对生态保护红线内植被的破坏。 ⑧经调查,施工现场已设垃圾收集袋,生活垃圾已进行收集并及时清运出生态红线外进行处置。 ⑨经调查,施工期间未进入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不稳定区,临时占地已避开水土流失严重的位置,未造成大量新增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 ⑩经调查,施工过程中已加强森林防火巡检,未出现火灾。 (3)恢复和补偿措施 ①经调查,施工结束后已及时对生态保护红线内临时占地(包含塔基施工区、索道站区、施工人抬便道)和除塔基基脚外的塔基区域进行土地整治、表土回铺,植被恢复已采用当地植被类型,未引入外来物种。 ②经调查,生态保护红线(风景名胜区范围)内有5基杆塔区域石漠化显著,已采取风景名胜区内原生植物种类(**松、鞘柄木、滇丁香等,未采用紫茎泽兰等外来物种)进行植被恢复,并加强植被抚育。 (4)管理措施 ①经调查,建设单位已加强对施工人员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类型、范围、保护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已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施工中未出现随意砍伐、践踏植被和捕猎野生动物等行为。 ②经调查,施工现场已设置生态红线保护标示牌,已明确保护要求和相关监督管理责任人。 (5)生态监测措施 经调查,施工期开展生态监测。 七、**茶马古道风景名胜区的保护措施 已落实。 本项目**500kV架空线路穿越风景名胜区,在风景名胜区线内立塔约5基,经调查,施工还采取了以下保护措施。 ①已设置最小施工控制带,对施工场地四周进行拦挡围护,未出现越界施工,破坏施工控制范围外植被的行为。 ②线路架线高度除满足设计规程要求外,已尽可能采用提高导线高度进行架设,避免对区域内林木进行砍伐。 ③施工结束后已及时清理施工现场,铁塔四周、索道站区已及时种植该地区地带性植被类型群落的优势种类(**松等),临时占地区域已及时恢复原有景观类型。 ④风景名胜区内(也是生态保护红线)5基杆塔区域已采取风景名胜区内原生植物种类进行植被恢复,未采用紫茎泽兰等外来物种,并加强植被抚育,保证植被恢复效果。 ⑤施工单位已按《****草原局关于500千伏**至**线路工程项目和500千伏耿马输变电工程项目线路穿(跨)越**茶马古道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核准的审查意见》要求,项目竣工后2个月内完成场地清理,并进行绿化,恢复建设项目周边环境原貌。 ⑥建设单位在实施时,已按“三同时”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过程环境监理工作,在工程实施后,还已开展生态监测,施工单位已设置专(兼)职人员进行施工管理,确保破坏的生态环境在施工结束后能及时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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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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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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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