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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2********887474J | 建设单位法人:杨冰玉 |
| 史旭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崔门社区崔门种畜场场区内、齐杜公路18.8公里处东侧 |
| ********园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3-牲畜饲养;家禽饲养;其他畜牧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A0311-A0311-牛的饲养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崔门社区崔门种畜场场区内、齐杜公路18.8公里处东侧 |
| 经度:124.0356 纬度: 47.148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3-29 |
| 齐环行审〔2022〕2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3-1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000 |
| 608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2********887474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2********887474J | 验收监测单位:黑****公司 |
| ****0202MADK5BYQ52 | 竣工时间:2026-03-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4-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2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评宝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存栏奶牛 10000 头,**奶牛舍共16栋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计划年存栏8000头肉牛(育成牛),一期工程计划年存栏3000头肉牛(以舍定牛)。验收期间,实际养殖量为1050头肉牛。**肉牛舍24栋,一期工程先建设10栋牛舍,剩余牛舍为二期建设内容 |
| 养殖品种,粪污产生量减少,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养殖牛舍改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养殖工艺采用奶牛良种繁育技术;粪污处理采用生物菌床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养殖工艺采用肉牛舍饲育肥技术;粪污处理采用生物菌床工艺 |
| 养殖工艺改变,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处理能力为10m3/d污水处理站一座,污水处理工艺采用“调节池+AO+沉淀”,产生的挤奶厅冲洗废水、锅炉排污水、青贮窖渗滤液、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定期抽至昂****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处理站的建设,因为养殖品种改变,取消挤奶厅的建设,无挤奶厅冲洗废水和青贮窖渗滤液产生;取消电锅炉建设,改为电暖器取暖,无锅炉排水产生;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抽排至昂****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站的建设,****处理站有关的一切环保设施全部取消; |
| ****处理站的建设,无生产废水产生,减少恶臭气体产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挤奶厅2座;**病死牛隔离舍一栋,建筑面积2000m2;青贮窖3座,建筑面积为26400m3;**固废库1座,建筑面积250m2;**堆粪场及有机肥拌合站1座,建筑面积14245m2; | 实际建设情况:取消挤奶厅的建设,由于养殖品种改变,无需建设挤奶厅;取消病死牛隔离舍的建设,产生的病死牛直接委托****处置,不在厂区内暂存;取消固废库和青贮窖的建设,本项目肉牛养殖无需青贮窖,一般固体废物都能妥善处理;**有机肥暂存间1座,每座建筑面积1008m2,**有机肥拌合站1座,建筑面积为2800m2;本项目**雨水收集池2座,一座位于项目厂区东南侧,容积为44000m3。另一座位于有机肥车间西南侧,容积为30m3,收集后的雨水全部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
| 取消挤奶厅的建设,无生产废水产生;取消隔离舍的建设,减少卫生防疫细菌的传播;青贮窖取消,无渗滤液产生;堆粪场及有机肥拌合站的变更,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雨水收集池2座,实现雨污分流,避免雨水漫流混入圈舍粪污,大幅减少雨水携带养殖污染物外排,降低面源污染风险。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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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防渗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和昂****处理厂入厂水质控制指标 | 本项目牛尿排入微生物菌床中,菌床使用周期结束后在有机肥拌合站松散后作为有机肥还田综合利用;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收集后,定期委托**区金通管道疏通队抽排至昂****处理厂进行处理。 | 本次废水验收监测,共对废水中5个监测项目进行了取样分析。在两个监测日的共8次监测中,pH浓度值范围在7.5~7.8无量纲之间、COD日均浓度值范围在314~329mg/L之间、BOD5日均浓度值范围在128~152mg/L之间、SS日均浓度值范围在74~81mg/L之间,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氨氮日均浓度值范围在24.2~25.6mg/L之间,满足昂****处理厂入厂水质控制指标 |
| 1 | 喷洒除臭剂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排放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7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 场区内废气主要来自牛舍、有机肥暂存间和有机肥拌合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牛舍内的粪便全部进入生物菌床中进行发酵分解,产生的恶臭气体经通风、换气处理。牛舍、有机肥暂存间和有机肥拌合站定期喷晒除臭剂,减少恶臭气体的产生 | 本次无组织排放验收监测,共对颗粒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等4个监测项目进行了取样分析,本项目厂界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为0.359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本项目厂界氨的最大浓度值为0.31mg/m3、硫化氢的最大浓度值为0.031mg/m3;有机肥拌合站厂界氨的最大浓度值为0.29mg/m3、硫化氢的最大浓度值为0.027mg/m3,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排放标准的要求;本项目厂界臭气浓度的最大值为27无量纲、有机肥拌合站厂界臭气浓度的最大值为27无量纲,均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7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封闭隔声、距离衰减、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牛舍牛叫声、机械设备以及车辆噪声。牛在独立牛舍内,牛舍起到隔声作用;生产设施一般安置在设备间内,并采取厂房封闭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对于运输车辆,采取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 | 本次厂界噪声验收监测,在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布设了4个点位进行监测,在有机肥拌合站厂界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布设了4个点位进行监测,在两个监测日昼、夜各两次监测中,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在50~56dB(A)之间、夜间噪声值范围在40~46dB(A)之间;有机肥拌合站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在50~54dB(A)之间、夜间噪声值范围在40~44dB(A)之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
| 1 | 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地下水分区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周围环境。严格按报告书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测井,一旦发现监测水质发生变化,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 企业已在厂区东南侧设地下水监测井一眼,用于实时监控地下水水质变化,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
| 1 | 项目主要固体废物包括病死牛、牛粪、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牛粪排入微生物菌床后作为有机肥还田综合利用;病死牛委托******处理中心处理处置,确保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和《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12)要求处置病死牛。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废活性炭集中收集至固废库暂存,由市政统一处理。 | 牛粪排入生物菌床后作为有机肥还田综合利用;病死牛委托****处理处置;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市齐龙医疗****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无废活性炭产生。 |
| 1 | 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防沙治沙和水土保持措施,搞好生态恢复和生态改善工作,做好绿化和防沙治沙工作。 | 企业已****绿化处理,硬化面积为5.4万m2,绿化面积为9万m2,已做好绿化和防沙治沙工作。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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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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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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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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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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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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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