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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综合交通运输信息监管平台建设项目(集采目录外产品)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二、评审因素和指标 一、商务部分(21分) 1.业绩(10分) 3.企业实力(5分) | 1.业绩(10分) 类似业绩指投标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3 年内,以独立承包人身份承接并完成的与本项目采购需求和建设内容相关的包含软件开发及软硬件结合的系统集成建设项目。每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得2分;最高10分;标书代写 证明材料以投标人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包括封面、建设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为准; 同一项目不得重复计分,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验证的不予计分; 本款可作为加分的业绩案例仅指: (1)、供应商自身的业绩案例、即合同的乙方必须与供应商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缺一不可。 (2)投标人作为分包方或转包方承接的项目业绩不属于类似业绩。 3.企业实力(5分)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提供与交通运输信息化、智慧交通、数据综合管理等相关的软件著作权,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2分; (注:证书需在有效期内,证明材料需清晰的编入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计分) |
1.业绩(15分) 类似业绩指投标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3 年内,以独立承包人身份承接并完成的与本项目采购需求和建设内容相关的包含软件开发及软硬件结合的系统集成建设项目。每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得3分;最高15分;标书代写 证明材料以投标人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包括封面、建设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为准; 同一项目不得重复计分,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验证的不予计分; 本款可作为加分的业绩案例仅指: (1)、供应商自身的业绩案例、即合同的乙方必须与供应商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缺一不可。 (2)投标人作为分包方或转包方承接的项目业绩不属于类似业绩。 |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中心C座4层
联系方式:0358-****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市****超市7层
联系方式:132****4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女士
电 话:132****4000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