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文件(03)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更正:
1.删除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7条内容。
2.原招标文件: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配备计划 |
包括但不限于①幕墙施工人员配备(各工种数量、资质,如安装工、焊工、打胶工、测量工);②施工机械设备配备(吊篮、卷扬机、切割机、电焊机、打胶枪、全站仪等);③主要材料供应计划(型材、面板、结构胶、密封胶、五金件等采购与进场计划)等方面内容。以上①-③条内容 优得 3.0-2.1 分、良得 2.0-1.1 分、差得 1.0-0.1 分,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现修改为: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配备计划 |
3.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无。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
现修改为: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公司担保。
4.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部分内容作调整。以最新上传招标文件为准。
5.原招标文件:
| 6 |
定标方式 |
√招标****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的党委、党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相应“三重一大”决策层级)集体决策 通过内部“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或董事会集体决策确定,由参会人员分别就定标因素发表个人意见,最终由会议主持人提议表决确定中标人。(具体规则) □****委员会确定(□直接票决制 □逐轮票决制 □其他) (具体规则) 数量: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回避的具体情形: 注: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使用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施工项目,宜通过招标人议事决策机制直接定标。项目规模较大、技术较为复杂的项目,招****委员会负责定标事宜。 |
现修改为:
第九章 定标方案
| 6 |
定标方式 |
√招标****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的党委、党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相应“三重一大”决策层级)集体决策 由招标人(****)通过内部“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或董事会集体决策确定,由参会人员分别就定标因素发表个人意见,最终由会议主持人提议表决确定中标人。(具体规则) □****委员会确定(□直接票决制 □逐轮票决制 □其他) (具体规则) 定标委员会组成: 数量: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回避的具体情形: 注: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使用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施工项目,宜通过招标人议事决策机制直接定标。项目规模较大、技术较为复杂的项目,招****委员会负责定标事宜。 |
6.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7.3.1 |
履约担保 |
投标最高限价****0129.62 元。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10%。 投标人可以选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履约保证金: (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2)以银****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银行****公司出具的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原件。 (3)以现金或者支票、银****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组合提交。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采用银****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的履约 ****银行出具****公司****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原件。 注:《****建设厅****管理委员****监管局关于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川建行规〔2019〕8号)规定:“严格落实国务院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行 工程担保制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公司、保险机构作为工程担保保证人开展工程担保业务。****银行保函、****公司担保函、保证保险等 方式替代现金缴纳各类保证金,任何单位不得无故拒绝。” |
现修改为:
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7.3.1 |
履约担保 |
投标最高限价****0129.62 元。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8%。 投标人可以选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履约保证金: (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2)以银****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银行****公司出具的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原件。 (3)以现金或者支票、银****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组合提交。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采用银****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的履约 ****银行出具****公司****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原件。 注:《****建设厅****管理委员****监管局关于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川建行规〔2019〕8号)规定:“严格落实国务院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行 工程担保制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公司、保险机构作为工程担保保证人开展工程担保业务。****银行保函、****公司担保函、保证保险等 方式替代现金缴纳各类保证金,任何单位不得无故拒绝。” |
②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3.7 履约担保
1)履约保证金额:为签约合同总价的【10】%。
现修改为: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3.7 履约担保
1)履约保证金额:为签约合同总价的【8】%。
7.原开标时间2026年5月21日0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5月21日09时30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5月21日09时30分变更为开标时间2026年6月5日0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6月5日09时30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6月5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由此给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