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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317039W | 建设单位法人:王云川 |
| 韩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路57号 |
| ******地区滚动开发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711-B0711-陆地石油开采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 经度:116.95814 纬度: 37.22344 | ****机关:****服务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5-30 |
| 临审环报告书〔2023〕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8733 |
| 991.6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317039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3********733454G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733454G | 竣工时间:2026-02-09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4-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1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lof.****.com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共部署330口井(其中油井237口、水井93口),全为新钻井,平均单井进尺3096m、总进尺****700m,分别位于38个**井场及3个现有井场内;**采油井口装置237套,**20kw电加热器22套;**集油管线40.07km,**供水管线43.23km,另外配套建设供电、自控、消防等设施。 此外,本次建设还将对**县境内部分现有地面工程进行升级改造:更换部分老化管线(包括混输管线5.15kmm、注水干线4.1km)、更换8组老化阀组、改造部分现有注水工程(更换6个老化注水泵、升级改造8座老化的配水间、升级6处现有配水间回水管网)。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及验收内容:本期工程共部署52口井(其中油井38口、注水井14口),分别位于10座**井场及9座老井场内;**采油井口装置38套,**集油管线8.8km,**注水管线4.5km,另外配套建设供电、自控、消防等设施。 此外,对**县境内部分现有地面工程进行了升级改造:更换部分老化管线(包括混输管线3.9km、注水干线1.61km)、更换8组老化阀组、升级改造4座老化的配水间。 |
| ****公司实际生产需要,以及油田产能建设项目“单井建设周期短,整体建设周期长”的特点,本项目采取分期验收的形式。本次为“******地区滚动开发项目”一期验收。环评设计尚未实施的工程,纳入本项目后续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注水开发 | 实际建设情况:注水开发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①原材料运输、堆放要求遮盖,及时清理场地上弃渣料,采取覆盖、洒水抑尘,大风天停止作业,加强施工管理,尽可能缩短施工周期,采用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车辆、设备及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采取以上等措施减小施工期间所产生各部分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②运营期间井口套管气回收采用油套连通装置;产硫化氢井井口投加硫化氢抑制剂,减少硫化氢产生;采出水均采用密闭管道集输,接入口和排出口采取与环境空气隔离的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中挥发性有机物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及《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要求,无组织排放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中硫化氢二级标准要求。噪声:①施工期间及运营期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时,尽可能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并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合理布置井场,对村庄等环境敏感点进行合理避让,采取以上等措施减小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要求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废水:①生活污水在施工现场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钻井废水排至泥浆不落地装置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废水不能循****油田****公司处理,液体就近进入商56联合站或临南集输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管道试压废水、清管废水就近拉至商56联合站或临南集输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确保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推荐****油田注水开发,不得外排。②运营期废水包括井下作业废水、采出水,进入集输流程,随采出液管输至商56联合站或临南集输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推荐注水水质要求后回注地层,用于注水开发,不得外排。固废:①施工期固废包括钻井固废、建筑垃圾及施工废料、压裂废液、废弃设备、生活垃圾。钻井过程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固废、压裂废液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进行处理,固体作为路基土等外售综合利用,液体就近进入商56联合站或临南集输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开发;建筑垃圾及施工废料部分回收利用,剩余废料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弃设备全部按照资产报废程序,****管理部门统一处理;生活垃圾暂存垃圾桶内定期清运,确保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标准要求。②运营期清罐底泥、落地油、废沾油防渗材料、废机油、废手套及废含油抹布为危险废物,分别贮存在商56-128站油****采油厂二首站油泥砂贮存池,分别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拉运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①施工扬尘:施工单位制定了合理化管理制度,采取了控制施工作业面积、井场铺设防尘网,遮盖土堆和建筑材料、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洒水降尘等措施,并加强了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及疏导,车辆行驶速度小于5km/h,停车时立即熄火;施工废气:施工单位通过网电提供动力,从源头减少燃油废气的产生;施工单位制定了《设备管理制度》,对各类设备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强维修保养,选用了登记备案且尾气排放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并进行相关记录;同时选用了高品质柴油及添加柴油助燃剂,并压缩施工区汽车数量和行车密度;焊接烟尘:****施工队伍、规范了焊接施工、采用了无毒焊条。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②项目采用密闭流程,套管气经油套连通装置进入集输管网,保证井口密闭;根据实际油藏情况,本期工程不涉及高含硫井场,验收阶段未投加硫化氢抑制剂;同时加强井场的巡检,定期检修阀门,无跑冒滴漏现象,极大地减少了无组织废气的挥发量;经监测,井场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中VOCs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3)要求。厂界硫化氢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0.06mg/m3)要求。噪声:①施工过程高噪声设备未同时施工;钻井过程尽可能采用了网电钻机等低噪音设备,并对施工设备进行了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施工期加强了施工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等;运输车辆控制了车速,合理安排了运输路线,进场禁止鸣笛,并对其定期维修、养护,夜间运输时尽可能减少了运输量,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中的标准要求;②项目选用了低噪声设备、采用了减震底座,并且在此期间通过加强设备维护,使其保持在良好运营状态,验收调查期间,未进行井下作业,后期对油井进行作业时,选用低噪声修井机;制定修井作业施工计划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经监测,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废水:①生活污水排入移动式环保厕所,集中处置;施工期钻井废水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随钻井固废由******公司、胜利油田****公司进行集中处置,最终压滤出的钻****处理站处理,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水质要求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施工作****处理站、临南集输站的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水质要求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清管废水、管道试压废水依托**联合站和临南集输站的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水质要求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②运营期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水依托**联合站和临南集输站的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水质要求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固废:①钻井固废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处理,由******公司、胜利油田****公司进行集中处置,综合利用,未外排;本期工程未产生废压裂液;建筑垃圾及施工废料已尽可能回收利用,剩余部分已由施工单位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的消纳场所处理;废弃设备已全部按照资产报废程序,****管理部门统一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暂存垃圾桶内,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均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标准要求。 ②项目验收期间暂未产生清罐底泥、落地油、废沾油防渗材料、废机油、废手套及含油抹布,后期产生的清罐底泥、落地油、废防渗材料、废机油、废手套及含油抹布委托第三方单位依法合规处置,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 ①增加钻井泥浆处置单位******公司,处理效果无弱化;部分废水依托处置站场改变,处理效果无弱化;②本期工程未产生废压裂液;③根据实际油藏情况,本期工程不涉及高含硫井场,验收阶段未投加硫化氢抑制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 实际建设情况:制定了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应应急物资,定期组织人员进行了相关演练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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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3 | 0.2212 | 0 | 0 | 0 | 5.551 | 0.221 | / |
| 1 | 油套连通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中VOCs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3) | 每口油井安装1套油套连通装置 | 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中VOCs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3)要求 |
| 1 | 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标准 | 采用了静音式抽油机等低噪声设备,抽油机采取了基础减振,注水泵采用撬装式隔声措施 | 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标准 |
| 1 | ①施工期固废包括钻井固废、建筑垃圾及施工废料、压裂废液、废弃设备、生活垃圾。钻井过程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固废、压裂废液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进行处理,固体作为路基土等外售综合利用,液体就近进入商56联合站或临南集输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开发;建筑垃圾及施工废料部分回收利用,剩余废料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弃设备全部按照资产报废程序,****管理部门统一处理;生活垃圾暂存垃圾桶内定期清运,确保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标准要求。 ②运营期清罐底泥、落地油、废沾油防渗材料、废机油、废手套及废含油抹布为危险废物,分别贮存在商56-128站油****采油厂二首站油泥砂贮存池,分别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拉运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标准。 | ①钻井固废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处理,由******公司、胜利油田****公司进行集中处置,综合利用,未外排;本期工程未产生废压裂液;建筑垃圾及施工废料已尽可能回收利用,剩余部分已由施工单位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的消纳场所处理;废弃设备已全部按照资产报废程序,****管理部门统一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暂存垃圾桶内,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均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标准要求。 ②项目验收期间暂未产生清罐底泥、落地油、废沾油防渗材料、废机油、废手套及含油抹布,后期产生的清罐底泥、落地油、废防渗材料、废机油、废手套及含油抹布委托第三方单位依法合规处置,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 1 | 减少施工占地,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 | 临时占地生态已恢复 |
| 1 | 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 制定了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应应急物资,定期组织人员进行了相关演练 |
| 井下作业废水、采出水,进入集输流程,随采出液管输至商56联合站或临南集输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推荐注水水质要求后回注地层,用于注水开发,不得外排。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水依托**联合站和临南集输站的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水质要求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联合站和临南集输站采出水处理系统目前运转正常,能够满足依托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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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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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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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少施工占地,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临时占地生态已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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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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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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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