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应诉代理服务项目终止公告
(采购编号:****)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省/**市/**区
一、采购人名称
****
二、采购项目名称
******公司应诉代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
****
四、本项目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5月06日
五、采购终止原因
被否决供应商:****、泰****事务所、****事务所、****事务所
否决原因:采购文件要求,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业绩要求:3.3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3.5近年指:2023年4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指合同签订时间在此期间);类似项目业绩指:法律服务类胜诉业绩。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法律意见书、律师函、胜诉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有效结算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税务局”)查询结果】;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
1、****响应文件中共提供了1项业绩,所附业绩未提供与其对应发票的“****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税务局”)查询结果,且未提供法律意见书、律师函。
2、泰****事务所响应文件中共提供了5项业绩,所附业绩未提供法律意见书、律师函。
3、****事务所响应文件中共提供了1项业绩,所附业绩未提供法律意见书、律师函。
4、****事务所响应文件中共提供了3项业绩,所附业绩未提供法律意见书、律师函。
评审小组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资格性评审中“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法律意见书、律师函、胜诉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有效结算发票及对应发票的查询结果”的要求,否决其响应。
本项目否决全部供应商。
六、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公司****办公室
监督人:石军
联系电话:0352-****122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街1173号
联系人:赵晓宇
联系方式:157****0530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东辑虎营15号银龙大厦1302招采一室
联系人:宋女士、张先生
电话:155****1080、175****0222
部门电话:0351-****501
财务电话:0351-****502
监督举报电话:0351-****505
(本电话仅受理工作人员履职不当、违规违纪等问题线索,业务咨询请联系项目经理。)
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400-0351-155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宋润萍(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