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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5-20
| 项目名称 | ****养殖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市直辖市**县**市**区**街道蒲****小组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28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田维素 |
| 联系人 | 罗成明 | 联系电话 | 138****7226 |
| 项目投资(万元) | 50 | 环保投资(万元) | 12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0-03-20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3 牲畜饲养;家禽饲养;其他畜牧业项中其他(规模化以下的除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内容:**3座猪舍,建筑面积共1280m2。1座80m2仓库,1个 200m3化粪池,,1个15m3消毒池,配套100m3/d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及供水、供电设施。 建设规模:年存栏量猪300头,年出栏量猪200头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采取每日及时清理猪舍粪便、保持圈内干燥、定期对圈舍和蓄粪池喷洒除臭剂、对蓄粪池加盖密封顶棚、厂区四周及桃园周边设置绿化带等措施,减少臭气扩散。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采取干湿分离 沉淀处理措施后,全部用于周边土地按规范还田还土利用,不外排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采取干湿分离 化粪池厌氧发酵 沉淀处理措施后,通过密闭收集池暂存,排放至周边土地,按规范还田还土利用,无外排废水。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猪粪、沼渣经干湿分离 沉淀处理后,全部堆肥发酵,作为有机肥施用于周边土地;病死猪委托当地无害化处理机构统一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 ||
| 承诺:**** 田维素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田维素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