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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建投**上板城热电联产工程(2×35 万千瓦)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建投**上板城热电联产工程(2×35 万千瓦)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上板城境内
建设内容:实际建设规模:2×1135.3t/h 直流煤粉炉+2×350MW 汽轮发电机组(项目环评变更说明备案:冀环评函〔2017〕1274号),同步建设脱硝、脱硫、除尘系统,配套建设运煤铁路专用线、除灰渣系统及供排水系统等公用及辅助设施。其中包括卸煤系统采用1台单车翻车机卸煤,与环评一致;输煤系统采用带式输送机,与环评一致;T1转运站(5#)环评中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99%,实际建设采用双重除尘设施(干雾抑尘装置+多管冲击式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99.5%(设备铭牌),除尘效率不降低。本次阶段性验收工程主要为1座翻车机房、1座转运站及配套设施工程。
联系人:李一鸣
联系电话:176****9326
邮箱:****@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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