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鼓山镇**片区街区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41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4100元(人民币)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元
采购需求: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鼓山镇**片区街区改造提升设计 |
1 |
4641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交《鼓山镇**片区街区改造提升项目策划方案》最终成果,10日内提交《鼓山镇**片区街区改造提升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评审稿,360日内提交其余成果最终稿。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采购包1。
节能产品:不适用采购包1。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采购包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明细 |
描述 |
|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2、****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 接受联合体的其他资格条件 |
供应商须具备工程咨询资格(提供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审核通过的工程咨询单位电子证明材料),并且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若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中一方具备此资质即可。 |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①供应商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方总共不得超过两个,若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要各自提供资格证明材料,联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投标。 ②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投标方主体,并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授权投标方主体代表联合体全体成员接受指示和承担责任,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该协议对联合体各成员均有合法约束力。 ③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确定其中一方参与商务部分评标。 ④联合体各方应对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响应材料加盖联合体牵头方公章。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5月21日至 2026年05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西洪路149号-100
方式:按照采****银行账号等信息,转账相应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至我司账户,同时将****公司相关信息(含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传真、电子邮箱、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等)编辑完整并发邮件至我司的电子信箱****@163.com,****公司电子信箱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办理。
售价:5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1日 0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西洪路149号-100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6月01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西洪路149号-100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1:账户信息
开户名:****
账 号:1000 5521 7910 0100 01
开户行:****银行****公司**杨桥支行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 址:**市**区福马路478号
联系人:刘永禄
联系方法:0591-****0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西洪路149号-100
联 系 人:范晓萱、高梦馨、吴亮亮、刘丽娜、何当武
联系方法:0591-****5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