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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000MA56W6DJ0R | 建设单位法人:黄文武 |
| 黄文武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神湾镇 |
| **市神湾镇外沙村安旺街3号 |
|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与浮石渣综合利用扩建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3-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3-N7723-固体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神湾镇 ****神湾镇 |
| 经度:113.321944 纬度: 22.35777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7-23 |
| 中(神)环建表〔2025〕00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2000MA56W6DJ0R001Q |
| 2025-11-2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5 |
| 5 | 运营单位名称:**** |
| ****2000MA56W6DJ0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1900MA53F6007Q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900MA53F6007Q | 竣工时间:2025-09-30 |
| 2025-11-26 | 调试结束时间:2026-11-25 |
| 2026-04-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1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zsshky.com/html/nav_list_content.html?articleId=6591fc****4346c8897e70ca62f809b6 |
| 改扩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于现有厂区建设****生活垃圾焚烧炉渣与浮石渣综合利用扩建项目,增加处理生活垃圾焚烧炉渣 15万吨/年,新增处理浮石渣3万吨/年,增加环保砖产能2400万块/年。扩建后全厂占地面积19980平方米,建筑面积14960.64平方米;全厂总投资5050万元,环保投资315万元,其中扩建部分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扩建后全厂年处理垃圾焚烧炉渣60万吨,年处理浮石渣3万吨,年产环保砂(含水)573188t/a ,环保砖6000万块。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卸料:外来炉渣和浮石渣经自卸汽车卸料至厂区内炉渣和浮石渣堆放厂房内,卸料过程中会产生粉尘,扩建后全厂年有效卸料时间为2625h。 (2)炉渣和浮石渣堆放、上料:垃圾焚烧炉渣和浮石渣进场后堆放于炉渣和浮石渣堆放厂房,并通过装载机送入料斗。外来炉渣和浮石渣在出厂**行洒水处理,含水率分别约17.8%和15%,在堆放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和恶臭气体,上料和输送过程中会产生粉尘。炉渣和浮石渣年有效堆放时间为7920h,上料年有效工作时间为7920h。 (3)滚笼筛选、磁选、渣头破碎、除铁:使用上料滚笼分选筛将炉渣和浮石渣分选为粗料和细料,粗料先使用上吸式永磁分离机磁选出大块磁性金属(大于5cm),大块磁性金属送至金属破碎工序进行湿式破碎,同时人工分拣出未燃尽生活垃圾和较大布屑,其余粗料(主要为砖块、瓦片、碎瓷片、浮石等)使用渣头破碎机破碎后和细料一并送入带式电磁除铁器进行除铁,选出大于1cm铁料。项目炉渣和浮石渣各传输带两侧均有铁皮遮挡,上方有塑料板遮盖,为密闭输送,传送带传输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另外,滚笼筛选、渣头破碎过程中会产生粉尘,人工分拣过程会产生未燃尽生活垃圾。滚笼筛选、磁选、渣头破碎、除铁年有效工作时间为7920h。 (4)炉渣和浮石渣破碎:为保证有色金属选出率和制砖所需粒径,需使用破碎将炉渣和浮石渣破碎为小于8mm的粒径,炉渣和浮石渣破碎过程中使用自来水进行冲洗,冲洗废水随各工序一直流向压滤和摇床工序,摇床工序水流通过泥沙泵泵送至沉淀工序,炉渣破碎过程无粉尘产生。扩建后炉渣破碎工序年有效工作时间为7920h。 (5)湿式磁选:使用湿式永磁筒式磁选机分选出磁性金属,湿式磁选年有效工作时间为7920h。 (6)金属破碎、铁笼筛选:除铁产生铁料和磁选产生大块磁性金属送至铁料破碎机进行破碎,金属破碎为湿式破碎。破碎后金属和湿式磁选出的磁性金属一并送至洗铁滚笼分选筛,分选出大于3mm筛上料,筛上料再进一步经带式电磁除铁器进行除铁,分选出铁和其他磁性金属;筛下细料送至二级跳汰工序。由于金属破碎为湿式破碎,铁笼筛选过程为湿式筛选,金属破碎和铁笼筛选过程中无粉尘产生,金属破碎、铁笼筛选年有效工作时间7920h。 (7)跳汰:项目跳汰工序分为两级,主要使用锯齿波跳汰机将炉渣和浮石渣中的重颗粒物质得到充分沉降,比重较重的金属颗粒随着下降水流沉降到跳汰机床层底部,而比重较轻的物质则分布在跳汰机床层的上部,随水流进入下一步处理工序。跳汰工序年有效工作时间为7920h。 (8)螺旋分级、高频振筛:高堰式单螺旋分级机根据固体颗粒的比重不同,因而在液体中沉淀的速度不同的原理,进行机械分级,较粗物料进入高频振筛机进一步分级,精料(大于3mm)进入涡电流分选机进行处理,尾料和螺旋分级产生的细料一并进入沉砂罐进行初级沉淀。由于项目螺旋分级和高频振筛需要利用水流来实现分级,故其作业方式为湿式作业,生产过程中无粉尘产生,螺旋分级、高频振筛年有效工作时间为7920h。 (9)过滤、初级沉淀、脱水、沉淀、压滤:螺旋分级细料、摇床砂料、高频振筛产生尾料送至过滤筛(格网约3×3mm)进行过滤,过滤出人工未分拣出的较小的未燃尽生活垃圾和布屑。过滤后物料均通过传输带或水泵泵送至沉砂罐内进行初级沉淀,沉砂罐上清液回用,底部砂料进入脱水筛进行脱水;脱水过程产生环保砂送至尾砂堆放区,产生废水进入细沙浓缩罐浓缩后再进入沉淀罐进行沉淀,沉淀产生上清液用于回用,底部浑浊液压滤后环保砂送至尾砂堆放区堆放,废水泵送至储水罐内回用,过滤、初级沉淀、脱水、沉淀、压滤:螺旋分级细料、摇床砂料、高频振筛年有效工作时间为7920h。 (10)涡电流分选:利用涡电流分选机分选出铝和其他尾料。涡电流分选原理:导体在高频交变磁场里可以产生感应电流,涡电流分选机工作时会在分选磁辊表面产生高频交变的强磁场,使金属块内部感应出涡电流,此涡电流产生的磁场与原磁场方向相反,有相互排斥的作用力,这个作用力可以将金属块向前抛出,从而实现分离出铝的目的,涡电流分选年有效工作时间7920h。 (11)湿式球磨:经涡电流分选后尾料粒度较大,内部仍可能含有一定量的金属,湿式球磨主要作用是将金属颗粒和砂实现分离,湿式球磨年有效工作时间7920h。 (12)摇床:通过水流以及摇床机左右摆动分离出其他金属(主要为铜等有色金属)和砂料,金属回收至金属堆放区,砂料通过泥沙泵抽送到沉淀罐内沉淀,摇床年有效工作时间7920h。项目炉渣和浮石渣处理线产生环保砂储存于室内,且压滤后环保砂为潮湿状态,大部分当天外运,只堆放部分环保砂用于制砖,环保砂堆放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水泥储存于水泥罐中,水泥储存过程中会因储罐大小呼吸产生少量粉尘。环保砂堆放和水泥存储年有效工作时间均为7200h。 炉渣处理产生环保砂、水泥和自来水按比例计量后送至三仓配料机配料,其中水泥通过密闭螺旋密闭输送机输送到三仓配料机内,环保砂通过皮带输送机输送,环保砂上料及三料配料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三仓配料机与搅拌机密闭连接,物料通过密闭连接输送至搅拌机内密闭搅拌,搅拌约5min,刚开始搅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物料搅拌完成后送至砌块成型系统进行砌块成型,该过程在常温下进行,无化学反应发生,为物理成型过程;成型后砖块经叠板系统叠板、养护(环保砖表层每天喷洒少量自来水,连续喷洒一周,养护过程中无蒸汽使用,每块砖养护用水量约100ml)、码垛系统码垛后即为成品。项目制砖生产线环保砂上料、配料、搅拌年有效工作时间为6000h。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各工序产生的废气应有效收集处理,各排气筒高度不低于《报告表》建议值。项目滚笼筛选、渣头破碎工序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级标准(第二时段)排放限值。 项目食堂油烟(油烟)集气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最高允许浓度排放限值。项目环保砂堆场废气(颗粒物)、炉渣和浮石渣卸料及堆放工序废气(颗粒物、臭气浓度)采取洒水抑尘、堆场密闭等抑尘措施后无组织排放。项目卸料粉尘、上料及皮带输送粉尘(颗粒物)采取在物料进出口处洒水抑尘、室内装卸料、密闭输送等抑尘措施后无组织排放。项目水泥储罐大小呼吸粉尘(颗粒物)经呼吸口配套的仓顶除尘器处理无组织排放。项目环保砖生产配料、搅拌粉尘(颗粒物)管道收集经配料仓仓顶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道路车辆运输扬尘采取物料遮盖、车辆冲洗、道路洒水抑尘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与《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设施。 项目生活污水(1350吨/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 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初期雨水(6200吨/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抑尘洒水,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1746.9吨/年)、地面清洗废水 (326.2吨/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抑尘洒水,不外排;炉渣、浮石渣处理线用水经脱水、沉淀、压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室外风机加 装隔音罩、合理布局车间,并采取相应的隔音、消声、减振等措 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未燃尽生活垃圾交由******基地回炉焚烧;制砖处理线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厂内收集沉降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旧****公司回收利用;晾晒后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泥沙、炉渣和浮石渣处理线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布袋交由****公司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含油废抹布及含矿物油浮渣等危险废物交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 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落实防渗防漏、围堰措施,切实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六)合理划分防渗区域,并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防止污 染土壤、地下水环境。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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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三级化粪池 |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已建设 |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 生活污水排放浓度符合**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 |
| 1 | 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 | 已建设 | 有组织废气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本项目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表2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与《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
| 1 | 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 | 已建设 |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 厂界西南侧、东北侧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未燃尽生活垃圾交由******基地回炉焚烧;制砖处理线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厂内收集沉降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旧****公司回收利用;晾晒后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泥沙、炉渣和浮石渣处理线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布袋交由****公司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含油废抹布及含矿物油浮渣等危险废物交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已落实。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未燃尽生活垃圾交由******基地回炉焚烧;制砖处理线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厂内收集沉降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旧****公司回收利用;晾晒后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泥沙、炉渣和浮石渣处理线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布袋交由****公司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含油废抹布及含矿物油浮渣等危险废物交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 |
| 1 | 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 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落实防渗防漏、围堰措施,切实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已落实。厂区各区域均进行了防腐、防渗处理。建设单位于2025年12月23日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于2026年1月4日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442000-2025-1097-L)。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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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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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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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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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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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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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