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5-2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近期工程项目运营供应商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新楼工业园
中标(成交)报价:停车管理费收入分成16.8%,充换电服务费(不含电费)收入分成10.8%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 | **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近期工程项目运营供应商采购 |
| 服务范围 | 响应采购文件服务范围要求 |
| 服务要求 | 响应采购文件服务要求 |
| 服务时间 | 6年(以智能充换电管理云平台竣工验收合格并正式移交接入任何一批充换电基础设施之日起算) |
| 服务标准 | 响应采购文件服务标准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吴必应,杨克琴,周丽珍,张锡铭,张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4.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如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评审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东路90****中心逸夫楼隔壁附属楼,联系电话191****0199;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区南二环与仰光路**琥珀新天地东苑1幢8楼,联系电话139****5231】。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集团有限公司(合规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东路90****中心逸夫楼隔壁附属楼
联系方式:191****0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南二环与仰光路**琥珀新天地东苑1幢8楼
联系方式:139****52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139****5231
附件:|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