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部门,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事业单位:
按照自治****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6〕39号)要求以及《**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规定,为做好2026年全区工程系列大数据专业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事业单位(不含****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中在职在岗从事大数据相关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申报时间
全区高级职称,及自治区本级单位中、初级职称申报时间为6月11日至7月10日,材料审核和逐级报送工作截止时间为8月10日。逾期未上报的,不再补报。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均为本年度职称申报工作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三、申报条件
(一)学历及能力业绩
参加2026年度自治区大数据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其学历、资历、专业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与成果的要求,按照《**自治区工程系列大数据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内人社发〔2024〕34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继续教育
申报人员应按照规定完成相应申报级别的继续教育学时,并通过**人才信息库打印审验卡。继续教育专业选择工程系列大数据专业,****基地学习网址为:https://dsjzj.****.com/,审验卡打印网址为:https://www.****.cn/front/index。
(三)其他
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政策、助力乡村**一线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政策、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的有效衔接政策等严格按照内人社办发〔2026〕39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方式和程序
根据自治区职称评审相关要求,全区社会化大数据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及自治区本级单位大数据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全部实行线上盲审盲评,需在职称申报平台上提交申报材料,不接收纸质材料。各盟市、各有关单位需委托自治区工程系列大数据****委员会评审大数据专业中、初级职称的,仍采取线下材料评审方式。
(一)个人线上申报
1.申报人员访问**人才信息库(网址:www.****.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中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并由工作单位审核通过。已注册填写过相关信息的申报人员,需核实填写信息是否准确。
2.在业务办理——2026年职称申报栏目中,选择对应的申报计划(申报人员需慎重选择申报计划,选择确定后不能修改或新增,因申报计划选择错误导致无法参加当年度职称评审的,责任自负),完成职称信息填报,对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见附件1)分别上传原始材料和脱敏材料。线上盲审盲评申报人员提交后,可下载并查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线下材料评审申报人员提交后,需下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系统操作说明可通过**人才信息库查阅(https://www.****.cn/front/readnews?id=****42970),或联系职称申报系统技术咨询。
(二)书面申报材料
参加线下评审的申报人员,应按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准备书面材料,将相关申报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并将目录单粘贴在纸质材料纸袋封面。未装订成册的不予接收,书面申报材料无需脱敏。
(三)单位审核
单位审核过程中,发现申报人员线上、线下材料不一致的,应及时退回并说明原因。因上述原因审核不通过,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职称评审的,不予补报。
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以及盲审材料是否按照要求隐去相关信息。
2.单位审核无误后,须在本单位范围内对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
3.各盟市、旗县(区)人社部门、自治区主管部门应对本地区、本部门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整体质量、评审范围、申报资格等进行审核,并将本地区、本部门申报人员花名册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上报材料包括公示情况。
4.申报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推荐单位公章,未签字盖章的不予提交评审。材料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5.对线下申报人员,各盟市、各有关单位在报送材料时,需将加盖公章的申报人员花名册(见附件2)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Excel格式)一并报送。
五、线上盲审材料要求
(一)材料选择标准。申报人员按照系统上传材料大小及数量限制,聚焦本人代表作提交材料,优先选择最能体现本人专业能力、工作业绩、创新贡献及行业影响力的核心成果,去除材料封底、目录、无关附件等冗余部分,仅保留核心内容,杜绝冗余材料堆砌。
(二)材料脱敏要求。为确保申报材料能够体现本人实际贡献、主要作用等内容,仅脱敏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含公章)、手机号码、证件照,勿过度脱敏。脱敏应使用反差颜色,不得使用白色。
(三)上传材料要求。申报人员所有材料统一转换为PDF 格式,单份材料独立命名,命名规则为“材料类型+序号+标题”(如:论文1.XXX),不得包含个人及单位信息。材料文字、图表清晰可辨,无模糊、变形、内容缺失等问题。
(四)评审材料质量。申报人员对上传材料的质量负全责,确保材料真实、完整、重点突出,能准确反映个人工作实绩与核心贡献。因材料模糊、内容冗余、关键信息不明确等导致评审结果受影响的,责任由申报人员自行承担。
六、有关政策
(一)关于政策过渡期
自2024年起,设立政策过渡期5年,对于已取得自治区工程系列电子工程专业技术职称中大数据应用、智能物联网专业的人员,在满足年限、学历等基本资格后,可直接申报评审高一级大数据专业职称,无需先转后评。上述人员在申报材料中,应提供取得通过的电子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复印件。
(二)关于盟市评审机构
2026年,各盟市未组建自治区大数据****委员会的,****管理部门商同级职称评审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经自治****保障厅同意后,可委托自治区大数据高评委评审各盟市大数据专业中、初级职称。
七、其他事宜
(一)评审费用按照《内蒙****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规定的标准缴纳,由自治区工程系列大数据专业****委员会代收。其中:正高级320元、副高级280元、中级150元、初级100元。自治区本级单位申报人员于2026年8月10日前,在**人才信息库中查看申报情况,确定申报成功后,使用现金缴纳职称评审费,缴费地址为**市**区敕勒川大街6****数据中心1419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其他有关事宜严格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本通知未尽事宜后续通过自治区政数局官网面向社会发布,请申报人员及时关注。
联系电话:0471-****184、****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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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