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研究所第一批科研材料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265000.00元 ;最高限价:265000.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1 |
1 |
********研究所第一批科研材料采购项目 |
265000.00 |
265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实验小鼠一批,合计数量500只,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 序号 |
耗材名称 |
单位 |
规格 |
数量 |
预算单价 |
预算总价 |
| 1 |
C57BL/6J老年鼠 |
只 |
18月龄,雄性 |
400 |
530 |
212000 |
| 2 |
C57BL/6J老年鼠 |
只 |
18月龄,雌性 |
100 |
530 |
53000 |
5.2交货期:自接到供货订单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完成当批次配送交付,直至累计供货500只实验小鼠全部送达完毕。
5.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实验动物相关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交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验的财务年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交近三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申报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持有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科委/科技局)核发的有效《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许可品种、等级须匹配本项目采购要求;证书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一致且在有效期内,许可范围不得超出证书核定品类及等级。
3.2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cn)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www.****.cn)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息、股东(出资人)查询证明。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获取地点:****
3.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合格潜在供应商,请于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7日,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资格要求所涉及的相关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至邮箱****@163.com(邮箱发送标题为:XX公司参与XX项目名称X包段,****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后,向潜在供应商发送账号;潜在供应商按照规定缴纳费用后,代理机构将向潜在供应商发送询价文件。报名咨询电话:0371-****2102。
4.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标书代写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5月29日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市**区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100米中亨大厦722室)标书代写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标书代写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5月29日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市**区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100米中亨大厦722室)标书代写
六、公告发布媒介期限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执行《****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
4.执行《财政部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执行《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规定下浮15%计取,由成交供应商转账支付。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
地址:**省**市航空港区规划工业一路以南、规划生物科技二街以东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方式:0371-****0017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经七路15号中亨大厦7楼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方式:0371-****2102
3.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方式:0371-****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