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医疗保障局12393热线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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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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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概况

****保障局12393热线服务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6-11 14:3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保障局12393热线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68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项目预算:本项目总预算1686万元,含服务费和本次采购代理费。(开标一览表中报价按照三年总价进行报价,超过项目预算作无效投标处理。) 年服务费最高限价:(1)本项目年服务费最高限价560万元/年,三年服务费共计1680万元/三年。 (2)分项报价表须明确填报年度服务费用和本次采购代理费,年服务费各分项报价不得超出文件第四章中项目清单对应单价上限,超过对应单价上限作无效投标处理。标书代写

采购需求:

为适应新时代医疗保障事业改革发展需要,提升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市医疗保障服务热线的接通率、服务满意率,通过本项目采购12393热线服务,进一步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和获得感。(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采用每年签订一次合同的方式。当第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将根据考核结果以及当年财政拨款状况,决定是否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或者对合同费用予以核减,具体以采购人的要求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2.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电子章)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电子章)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电子章。代理机构将在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标书代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陆“**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标书代写

2026-06-11 14:30 (**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2、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

3、供应商通****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电子标服务下载地址(CTRL+鼠标左键)。

4、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com/)“****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

(http://180.****.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征集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集庆路215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5-****03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江东北路95号3楼

联系人:周工、祝工

联系电话:025-****63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祝工

电话:025-****6310


****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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