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名称 |
****合实验区景区自助租赁讲解器投放招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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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码 |
**** |
挂牌价格 |
15% |
| 价格说明 |
挂牌价为运营方向出租方支付每月营业收入(税前)的分成比例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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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5-20 |
| 是否联合出租 |
否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6-02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 联系方式 |
许先生:0591-****07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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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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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商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招商标的:****合实验区景区自助租赁讲解器投放招商项目。 讲解器布设范围为出租方指定的7个景区(分别为龙王头海洋公园、坛南湾、仙人井、长江澳、****博物馆、石牌洋、南寨山)的指定点位,各投放1台自助租赁讲解器设备。 (二)分配模式:讲解器的租赁费用及押金由运营方系统管理平台进行收取及管理。本项目营业收入(税前)不含押金且扣除平台提现手续费后,按最终竞价成交的比例进行分成,平台提现手续费按双方分成比例共同承担。 (三)结算方式:双方应于每月15号前确认上一自然月的营业收入,同时运营方将上月的营业收入对账单发送给出租方指定的对账人员,出租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账单核对,确认无误后向运营方开具当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运营方收到发票5****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出租方支付上一自然月的合同相关费用。 (四)履约保证金:运营方应于《景区自助租赁讲解器**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 二、.租赁期限:3年。实际**期限起止日以双方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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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相应标的的所有(或仅有一名)资格审核合格的意向承租方参加竞价,但均不报(应)价,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将按照本项目完整公告的规定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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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公告链****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官网: https://biz.****.com/#/projectDetail/****650fad11445ebd3f13e738e6183b.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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