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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收到梁燕群关于出具一宗用地规划条件的申请。经核查,该用地位于**市浛洸镇英阳公路,面积2493.19平方米,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国用(2011)第1293号]。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上述地块的规划条件进行批前网上公示,征求相关利益关系人的意见。
一、项目位置:**市浛洸镇英阳公路
二、公示日期: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9日(共10个自然日)
三、公示内容:批前项目用地规划条件
四、公示方式和地点:****人民政府网
五、咨询电话:0763-****957
凡是对以上公示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或书面建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
权利。我局将按程序出具上述地块的规划条件,本公示不代表我局已批准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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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