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西路(振泰路至襟江路段)改造工程大庆西路(振泰路至襟江路段)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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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西路(振泰路至襟江路段)改造工程(项目名称) **西路(振泰路至襟江路段)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路(振泰路至襟江路段)改造工程已经由****委员会以**西路(振泰路至襟江路段)改造工程泰发改投[2026]8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心、****档案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采用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西路(振泰路至襟江路段)改造工程勘察设计的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西路(振泰路至襟江路段)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市
2.3建设内容:改造段东起振泰路,西至襟江路,路线全长约1035m。振泰路至药厂北门长约 190m,红线宽24.5米,药厂北门至三阳中沟长约300m,红线宽 20米,三阳中沟至襟江路约545m,红线宽17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50 km/h。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程规模:道路改造,现状道路宽度12-14米,扩建后道路宽度17-24.5米,城市主干路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同步实施跨河桥梁2座、振泰路交叉口抬升改造;配套实施路灯、绿化、雨污水管网、交安设施等附属工程。
2.6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
**西路(振泰路至襟江路段)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西路(振泰路至襟江路段)改造工程设计阶段至项目实施阶段的勘察设计服务,包括现场踏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并通过概 算评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实施阶段设计 服务以及与设计配套的勘察、测绘、物探(含摸排) 等内容。(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331.98
2.7工期:60日历天
2.8****政府采购工程:是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3.3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3.4.1 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①和④或者同时具备②和④或者同时具备③和④资质:

①[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市政市政甲级]或者[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市政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③[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市政专业资质道路工程道路工程甲级]并且[工程设计专业资质 市政专业资质排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市政专业资质桥梁工程桥梁工程乙级](含)以上)。

④[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含)以上或者[工程勘察 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含)以上资质。

3.4.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

3.4.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投标人还须具备 / 资质;

3.5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以下各专业须拟派 1 名专业负责人,拟派的各专业负责人要求如下(各专业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也不得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①勘察专业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注册证书;

②道路专业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或具备

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③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

④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

⑤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证书。

3.6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

①时间要求:2026年 3 月至2026年 5 月其中任意一个月;

②证明材料要求:a.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b.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投标单位注册。提供退休证明、 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3.7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是 □否

(1)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 单项工程投资额≥6000 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 ;

有效期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以 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

(2)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以 / 为准。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指: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类似项目。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项目,不予认可。

3.8 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标书代写

(1)在**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9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注:3.8、3.9 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10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方法
5.1是否评定分离:否;
5.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方法如下: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7.4 要求

投标文件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 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

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如有)

具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种情形

……

……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设计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诚信投标承诺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资信业绩:35 分

设计方案:50 分

投标报价:10 分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 / 分(如有)

其他评分因素: 5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说明:

1.投标报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报价;

2.有效投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前款所称评****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2.2.4

(1)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项目负责人业绩

(5 分)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工作期间担任项目负责人完成的单项工程投资额≥6000 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有一个得 5分,此项最高得5分。与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投标人业绩是同一业绩的不予计分,不是投标人承接的项目不予计分。标书代写

注:须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及工程内容以合同为准,合同不能体现金额或工程内容的,须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设计合同、审查机构发出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审图合格意见书)或专家评审的施工图审查意见加盖委托设计人公章等相关证明材料。

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的,需提供“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其它辅助证明材料”指:“相应设计人员表加盖委托设计人公章”。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但又另行提供“其它辅助证明材料”的,该“其它辅助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投标人业绩未从省主体信息库获取的,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项目组其他成员

(30 分)

1、勘察人员

①勘察专业负责人:除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外,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3分;最高得 3 分。

2、设计人员

①项目负责人:除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外,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4 分,最高得 4 分。

②道路专业负责人:除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外,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 3 分,最多得 3 分。

道路专业其他人员: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得 1 分,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1 分,最多得 2 分。

③结构专业负责人:除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外,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 3 分,最多得 3 分。

结构专业其他人员: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得 1 分,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 1 分,最多得 2 分。

④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除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外,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2分,最多得 2 分。

给水排水专业其他人员: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得 1 分,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 1 分,最多得 2 分。

⑤ 电气专业负责人:除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证书外,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 2 分,最多得2 分。

电气专业其他人员: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证书得1分,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 1分,最多得 2 分。

⑥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注册证书的得 1.5 分,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1.5 分,最多得 3 分。

造价专业其他人员: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注册证书的得 1 分,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1 分,最多得 2 分。

注:若为联合体单位,则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由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相应人员;负责勘察和负责设计的单位人员不得相互混用。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项目组成员养老保险要求:与资格条件中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要求一致。

项目组成员之间不得相互兼任,同一人员的职称只按最高等级计。

若不满足以上要求,则该项不得分。

2.2.2

(2)

设计方案评分标准

项目理解和总体思路

(8分)

(1)项目理解: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地理位置、项目的功能与作用的理解是否深刻、到位,设计是否充分体现招标人的建设意图进行评定。(0-2分)

(2)对项目所在地规划发展与建设条件认识:根据投标人对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的认识程度进行评定。(0-3分)

(3)对本项目的总体设计思路:根据投标人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是否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是否根据项目特点合理应用技术标准,是否体现精细化、创新性,是否融入节约、环保理念等方面进行评定。(0-3分)

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对策措施

(8 分)

(1)根据投标人对勘察设计特点描述是否准确、到位进

行评定。(0-3分)

(2)根据投标人对关键技术问题是否有深入的表述,解决方案是否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是否得力进行评定。(0-5)

工程方案

(18 分)

(1)勘察工程方案:根据方案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0-2分)

(2)道路工程方案:根据方案是否符合规划及设计任务书要求,是否与周边环境协调进行评定(0-1分);根据交通组织方案是否合理,交叉设置方案是否合理进行定(0-2分);根据横断面设计方案是否合理,管线布设位置是否合理进行评定(0-2分);根据路基、路面结构方案是否合理进行评定(0-2分);根据其他附属工程方案是否合理进行评定(0-1分);

(3)桥梁工程方案:根据桥梁总体布置是否合理进行评定(0-2分);根据桥梁方案是否安全、实用、经济进行评定(0-1分);根据桥梁方案是否环保、美观进行评定(0-1分);

(4)排水工程方案:根据排水工程方案是否合理,标准的选用、管材选用是否合理进行评定(0-2分);

(5)其余专业工程方案:根据其他专业工程方案是否合理,是否安全、实用,是否经济、美观同意、协调进行评定(0-2分)。

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4分)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勘察设计各阶段的工作量是否分析、预 计全面、无遗漏,关键线路是否清晰、准确、完整,

计划编制是否合理、可行,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布置是否科学、合理,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是否有力、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定。(0-4分)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 保证措施

(8 分)

(1)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根据勘察设计的质量标准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质量目标是否明确,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是否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是否

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进行评定;(0-4分)

(2)勘察设计的进度保证措施:根据承诺的工期是否满

足招标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障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进行评定。(0-4分)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4 分)

根据投标人投入的后续服务人员、后续服务的内容以

及后续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评定。(0-4分)

技术方案评审的最终得分为所有技术标评委总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

分后的算术平均值,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2.4(3)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10 分)

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 1%的所扣分值为 0.1 ,每低1%的所扣分值为 0.2 ,偏离不足 1%的,正负偏差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4

(4)

企业业绩

考核评价

分评分标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

(/分)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计算: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 建筑设计 □市政设计)企业业绩考核得分(以下简称企业业绩考核得分)/基准分×( / 分)(基准分150分,企业业绩考核得分大于150分的按 150分计)关于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的说明: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登录“**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http://218.****.27/),查询各投标人企业业绩考核得分,以投标截止日前最近时段公布的企业业绩考核得分为准。如果无法从上述网址中查询到投标人企业业绩考核得分,则以投标人网上申报的截图作为评审依据{该申报(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计算中已勾选的设计)}能体现已审核通过的,则该投标人企业业绩考核得分按 100 分计取;该申报(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计算中已勾选的设计)不能体现已审核通过的,则该投标人企业业绩考核得分为 0}。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申报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的,则该投标人的企业业绩考核得分为 0。标书代写

2、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已经公布的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的异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接受招标人、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已经公布的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的投诉。

3、投标人应当及时按照“关于印发《**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业绩考核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建发【2021】133 号)、关于对《**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业绩考核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 通知”文件要求及时申报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申报操作手册详见公告附件)。

2.2.4

(5)

其他因素

评分标准

服务承诺

(5 分)

投标人承诺**工程费不超过工程投资额的85%得1分;承诺**工程费不超过工程投资额的83%得3分;承诺**工程费不超过工程投资额的80%得5分;不重复计分,本项最多得 5 分。(本标段工程投资额暂10500万元)

注:承诺的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原件扫描上传。

未提供不得分。

6.招标文件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5月21日00时00分至2026年05月27日00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12日0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8.其他要求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省公共**交易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中心、****档案馆)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人地址:
**市曾涛路162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牌楼巷47号9F室
联系人:
施沐言
联系人:
叶辉
电话:
0523-****0127
电话:
159****5698
传真:
项目负责人:
邮编:
225400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电子邮箱: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住建局
联系电话:0523-****7586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在线异议,无须线下递交书面异议文件。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20
招标公告
大庆西路(振泰路至襟江路段)改造工程大庆西路(振泰路至襟江路段)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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