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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厅、福****交流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第39届“庄采芳﹒庄重文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6〕9号)的要求,各县(市、区)组织所属的普通高中,从2026年应届毕业生中择优推荐候选学生,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5月19日至5月25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局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等信息(我们将为反映人保密)。来函请通过EMS寄送至****中教科,邮编:362000,电话:****2219,电子信箱:****@qzedu.cn。
附件:**市推荐参评2026年第39届“庄采芳﹒庄重文奖学金”候选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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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