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3110/2026-15607 | 分 类:减灾救灾 |
| 创新发展处 | 发文日期:2026年05月11日 |
| 省发改委关于高质量数据集赋能极端天气应对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文 号:鄂发改审批服务〔2026〕138号 |
| 有效 |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0日 |
省气象局:
报来《关于报批〈高质量数据集赋能极端天气应对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鄂气函〔2026〕9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政府有关意见(秘四字〔2026〕73号),经研究,现对该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建成行业高质量数据集,提升极端天气应对能力,****政府意见,同意实施高质量数据集赋能极端天气应对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单位为****。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一)建设**暴雨数据集、长江流域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数据集、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暴雨积涝监测预报数据集、长江航运气象行业数据集、长江水电调度气象行业数据集等5类共32个极端天气应对高质量数据集。
(二)建设高质量数据集加工生产平台、高质量数据集运营服务平台、气象数据流通安全监管平台等3个平台,联通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实现行业数据集开放共享和有序流通。
四、项目建设地点为**省**市。**暴雨数据集等5类数据集、质量数据集加工生产平台等3个平台及相关信息系统、设备软硬件等均****预警中心****预警中心。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控制在10720万元以内,其中:数据集开发建设约3066万元,平台建设约2700万元,所需必要软硬件采购约3956万元,工程预备费、流动资金及其他费用等控制在998万元以内。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全部由项目单位自筹,具体投资估算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一步核定。
六、请你们加强与省数据局等行业主管单位沟通,进一步优化数据集项目建设方案,并加快落实自筹资金,为项目建设及运营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做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程序报批。
****委员会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