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正群微化学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端电子化学品和专用化学品项目

审批
广东-云浮-云安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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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能函〔2026〕2号

**市****关于广****公司年产10万吨高端电子化学品和专用化学品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公司委托****编制的《广****公司年产10万吨高端电子化学品和专用化学品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委员会令〔2025〕第31号)、《**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基本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降碳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根据节能报告及书面承诺,项目位于**省**市****村委天塘坪地块四十二,总投资约17940.80万元,总占地面积201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264平方米,预计2028年1月投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高端电子化学品和专用化学品生产线,生产能力为年产10万吨,其中生产高端电子化学品包含电子级硝酸8000吨、电子级盐酸5000吨,
年综合利用废酸性抛光液(危废编码:HW17 336-064-17)30000吨;同时储存分装104种化学品,储存分装量为216530t/a;主要建筑物为单层厂房、办公区及其他生产附属设施等。
三、用能工艺。
项目采用更高纯度、更高自动化、更低能耗的物理提纯与危废**化集成工艺,采用电子级提纯+危废**化利用+节能低碳生产。项目主要用能系统包括电子级硝酸生产工艺原料处理、预热、再沸精馏、冷凝、脱色、成品、尾气冷凝;电子级盐酸生产工艺解析、冷凝、干燥、纯水吸收;金属抛光液及金属抛光液添加剂生产工艺原料收集、原料存储、过滤、蒸发浓缩、冷却调配、反应调配;复配产品生产工艺调配等生产系统。项目的主要节能措施包括变频器调节节能技术、供热及蒸汽输送系统保温节能措施。
四、用能设备。
(一)主要设备。16台原料输送泵,2台成品泵(成品罐),1台CDA 压缩机,2台应急喷淋泵,2台冷却水循环泵,1套真空机组,1套冷却机组,2台原料酸泵,2台氯化钙循环泵,2台硫酸循环泵,2台吸收循环泵,2台碱液吸收循环泵,3台三级过滤器(反渗透),6台真空泵组,3台抛光液调配釜搅拌电机,3台调配釜搅拌电机,2台冷却水塔风机,3台冷却水循环泵,19台不同容量的调配釜搅拌(30m3)等其他生产设备。
(二)辅助设备。1台变压器(SCB14-NX2-1600/10为2级能效),1套公用冷冻机组,1套废气处理系统、空调系统以及照明系统等辅助设备。
五、计量器具。
电力系统设置三级计量,****电站设置一级计量点,配电室低压侧设置二级计量点,各用能设备现场设置三级计量点;蒸汽消耗设置一级计量;新水消耗设置二级计量。
六、项目建成后能源消费和碳排放主要指标。
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4585.04吨标准煤,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709.8万千瓦时、年蒸汽消耗量不高于39256万吨。项目69.35%电子级硝酸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137.32千克标准煤/吨,36%电子级盐酸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146.81千克标准煤/吨,金属抛光液(含金属抛光添加剂)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70.93千克标准煤/吨,复配产品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2.61千克标准煤/吨。
项目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不高于12692.84吨,其中直接排放量不高于10.21吨,间接排放量不高于12682.63吨。项目单位产品碳排放量为0.127kgCO2/t。
七、项目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降碳措施基础上,应加强和改进以下节能降碳工作:
(一)工艺节能降碳。
通过变频器调节节能技术、供热及蒸汽输送系统保温节能措施可避免热能浪费,系统性地降低项目运营综合能耗。
(二)辅助及附属生产设施节能降碳
1.项目辅助用能设备的能效水平满足相关标准二级能效以上要求。
2.电力变压器在经济负荷率范围内运行;在生产区域、****中心设置供配电点,以就近供电;就地进行无功补偿,使功率因素在0.95以上。
3.电气照明选择合理的照度标准,严格控制照明功率密度值;选用高效LED节能灯具,充分利用自然光和太阳能光源。
(三)建筑节能降碳。
1.合理设计建筑结构、朝向,建筑布置尽量南北向,以减少**对建筑影响,降低夏季冷源消耗。
2.在满足生产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外墙面积与所包围建筑体积的比值,在满足采光和通风要求的条件下,合理确定门和窗的面积。
(四)能源计量和管理。
1.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2025)等规范,健全能源计量、监测管理制度,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2.配备的电表和蒸汽、新水等介质的计量器具,精度要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25)要求。
3.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相关要求接入全省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定期报送能源利用状况和碳排放情况报告。
(五)其他要求。
1.项目建成投产后,应认真执行国家、省节能降碳政策要求,积极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并综合采取碳排放配额交易、项目碳排放等量替代等措施减少项目碳排放。
2.项目应优先选用能效碳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碳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
3.加强能源和碳排放管理,对企业能耗、碳排放进行实时记录、监测和分析。
八、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生产装置、用能设备、工艺技术路线、主要产品品种及其他方面较节能报告、节能审查意见等发生重大变化的,请按照《**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九、请广****公司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我局按规定组织开展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
十、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广****公司组织对项目节能降碳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报我局留存。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以及以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节能审查验收的,责令限期整改。
十一、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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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能源局,****改革局,****环境局**分局,****公司****供电局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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