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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 | 选址意见书核发(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投资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 | ||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部令第68号) 《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 | ||
| 审批单位 | ******局 | ||
| 法定时限(工作日) | 20 | 承诺时限(工作日) | 9 |
| 办结时间 | 2026-05-12 | ||
| 评价人 | 共*********局 | 满意度 | |
| 评价来源 | 在线平台 | 评价时间 | 2026-05-21 01:00:00 |
| 评价内容 | 默认好评 | ||
| 项目名称 | **州共**平急两用地下应急避难场所项目 | ||
| 项目代码 | **** | 项目建设地点 | 632****00000 |
| 项目金额(万元) | 6891.07 | 项目所属行业 | 城建 |
| 项目建设性质 | 改建 | 项目申报时间 | 2025-10-22 |
| 项目详细建设地点 | 共**恰卜恰镇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应急避难场所及基础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7524.31平方米,包含**地下两层应急避难场所,建筑面积7381.4平方米,其中设置人防区域面积2272.27平方米;**地上应急公共卫生间一座,人防地面出入口四座,总建筑面积142.91平方米。地面广场区域总面积5435.3平方米,包含硬质铺装4199.11平方米,绿地面积738.53平方米,下沉广场空间354.75平方米,地面建筑占地面积142.91平方米。项目绿地率13.5%,硬质铺装面积占比77.2%,建筑密度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