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申请,****公司破产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本院决定采取竞争方式公开选任管理人,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为入选******人民法院《全区企业破产管理人和个人管理人名册(2023年审核)》的社会中介机构;
2.自愿参与选任破产管理人程序的机构破产管理人及个人破产管理人应根据本公告公示的债务人信息认真、全面深入核查自身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四条第三款、《****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
3.机构被指定为破产管理人后,应在**市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稳定的工作环境及其他必须的软、硬件办公设施;
4.申报机构有在近五年内担任企业破产清算管理人的工作经验及成功案例;
5.具有稳定的管理人业务团队,无分立、重大诉讼等可能导致管理人团队成员发生重大变化的事项。
二、申报材料
申报机构应在报名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报书(一式2份)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以确认报名参加竞争。申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执业保险、金额及险种、专职管理人储备和团队构建情况等;
2.申报机构以往从事破产办理及相关业务工作的经验裁判文书、结案证明等);
3.申报机构拟委派参与本案的团队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及团队核心成员、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主要业绩,参加破产业务培训或破产论文撰写及获奖的情况介绍(如有,需附证明文件);
4.申报机构拟参与本案时正在承办的所有破产案件的数量及进程;
5.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破产管理人情形的声明;
6.申报机构对债务人的了解情况,案件办理的基本思路及参与案件竞争性遴选的优势;
7.申报机构拟参与本案破产清算管理人的报酬及折扣方案,有无垫资意愿及垫资额度。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破产管理人情形的声明;
三、参与方式
申报机构自行编制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一式2份),密封后加盖申报机构公章(骑缝),于申报期限届满前提交至本院指定的联系人处。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6月1日20时。标书代写
本院将在诉讼资产网设置系统摇号,摇号时间为2026年6月4日16:30,报名机构可现场参与并监督,****法院三楼313会议室。
申报机构应当确保提交的上述材料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担任本案管理人,本院将向******人民法院如实上报。
四、选任方式
1.申报机构达到三家以上的,本****委员会,采取书面审查方式综合考量申报机构的专业水准、从业经验、破产清算办案思路、机构规模等因素,择优指定管理人,并予以公告。
2.对申报机构进行综合评比后选定一名管理人和一名备选管理人;申报机构被本院选定为管理人后,如无法继续完成原定工作的,则由备选管理人接替。
五、联系方式
法院承办人:黄文华 0903-****018
破产企业负责人:应力 150****0268
联系地址:****市屯垦东路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