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依法****酒店装修项目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予以撤销,现公告如下:
一、许可核发情况
2025年4月30日,****酒店有限公司申请,我局依法为其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号:****)。
二、撤销理由
2026年5月13日上午,由****建设局牵头,**高新****管理局配合对该项目就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该项目整体工程内容为对高新区天行健1幢1-16层酒店进行装饰装修,装修施工面积为26429.09平方米。建****酒店1-6层的施工内容发包给****、7-10层的施工内容发包给**杰鑫建筑****公司、14-15层的施工内容发包给****公司,**杰鑫建筑****公司与****公司无施工资质,在办理该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装修)时,建设单位提供的是其自行承诺真实有效的与********酒店1-16层施工合同,合同价753.2546万元。以上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住建主管部门调查取证中,已对调查询问笔录中违法事实进行签字确认。2026年5月18日,**高新****管理局在****建设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系统提交申请,****酒店装修项目的工程报监信息进行作废。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被许可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作出行****机关****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综上原因,我局依法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
三、公告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酒店装修项目办理取得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号:****)及对应的审核意见、附图、附件全部作废,不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
四、异议方式
各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事项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证明材料向****开发区****审批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告
****开发区****审批局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