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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203821W | 建设单位法人:张永斌 |
| 杜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文源街与中州路交叉口向西90米** |
| ******五一(护国)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 经度:114.36583,114.36563 纬度: 35.88686,35.88767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5-22 |
| 汤环辐字〔2023〕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282 |
| 47.3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203821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研究院 |
| 121********01978XF | 验收监测单位:**凯洁****公司 |
| ****0104MA45EHWK90 | 竣工时间:2026-01-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4-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1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html/main/col2764/2026-04/17/202********003****52455_1.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110kV****电站:主变终期规模3×50MVA,本期1×50MVA,户外布置。110kV出线最终规模4回,本期3回(1回备用),占用东数第一、第二(备用)、第三出线间隔。 (2)**精忠~卫州π入五一变110kV线路工程:路径全长0.2km(折单长度0.3km),其中单回线路路径长度0.1km,同杆双回(双侧挂线、一回备用)线路路径长度0.1km。 | 实际建设情况:(1)**110kV****电站:本期**50MVA主变压器1台,户外布置。110kV出线本期3回,占用东数第一、第二、第三出线间隔。运行调度名:护国110kV变电站。 (2)**线路工程:本期**精忠~卫州π入五一变110kV线路工程,形成五一~精忠110kV线路1回,五一~卫州110kV线路1回;本期**线路路径全长0.2km(折单长度0.3km),其中单回线路路径长度0.1km,同杆双回(双侧挂线、一回备用)线路路径长度0.1km。运行调度名:110kV精护线、110kV卫护线。 本期将同杆双回备用侧改接入中粮变,利用现有杆塔将同塔双回单侧挂线完善为双侧挂线,(新增导线长度0.124km)。运行调度名:110kV护门线。 |
| 五一(护国)110****电站建设内容、主变布置方式均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动,本工程**段线路长度、架设方式与环评基本一致,单回路路径不变,双回路整体向西侧横向位移15m,横向位移不超出500米。 由于本工程实施期间中粮变已建成,本期将同杆双回线路备用侧同步改接入110kV中粮变,利用原精卫线路径新架设导线0.124km与原精卫线30号双回分歧杆连通,将精卫线30号双回分歧杆与本期**双回路转角杆N2之间单侧挂线完善为双侧挂线工程,形成精忠~中粮110kV线路。 经现场核查,该段完善工程验收调查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无生态环境敏感区等,根据监测结果,本工程双回架空线路断面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范围为监测结果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限值要求。经分析,本次将同塔双回单侧挂线完善为双侧挂线工程不会导致不利环境影响显著加重。****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辐射〔2016〕84号)及现场勘察情况可知,上述变更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10kV输变电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110kV输变电工程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施工扰民。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 本工程加强了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按照设计规范要求施工,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工地物料堆放覆盖、渣土车辆密闭运输扬尘防治要求,在施工期制定了施工计划,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分开进行堆放,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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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运行和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站内设置收集设施集中贮存,定期交市政环卫部门处理。运行中产生的废旧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均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站内暂存。 | 站内无人值班值守,运维检修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箱集中收集后交由有关部门进行统一清运处理。变电站运行至今,未产生废旧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后续产生废旧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站内暂存。 |
| 1 | 施工完成后立即清理施工迹地,恢复临时占地 | 本项目临时占地已恢复原有地貌,变电站站外生态恢复良好。 |
| 1 | 变电站内**1座30立方米事故油池,主变事故排油接入**事故油池,废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站内暂存。 | 变电站内**1座有效容积为30立方米的事故油池,本期**主变油重为17900kg(油体积为20立方米),**事故油池满足事故情况下排油需求,变电站运行至今,未产生变压器废油,后续产生废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站内暂存。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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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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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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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施工过程中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加强监管,避免对附近区域植被造成不必要的破坏。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经核查,业主以合同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划定了施工活动范围,加强监管,未对附近区域植被造成不必要的破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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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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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及运营单位应建立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详细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指挥领导机构,以便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发生事故时可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建设管理单位及运营单位已经建立有完善的环境管理和监测制度,并配备专职运维及检修人员,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建设管理单位已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了事故情况下能迅速妥善处置。本工程调试运行以来,未发生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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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