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80万平方米建筑装饰铝单板、年产950万平方米建筑幕墙铝塑复合板项目 (二期工程)

审批
山东-临沂-蒙阴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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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328MA3QX62D1E赵志环
白廷伟**省**市**县
****工业园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80万平方米建筑装饰铝单板、年产950万平方米建筑幕墙铝塑复合板项目 (二期工程)****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C3352-C3352-建筑装饰及水暖管道零件制造
**省**市**县 ****工业园
经度:118.13943 纬度: 35.56323******服务局
2023-03-21
蒙审服投资许字〔2023〕24号****1328MA3QX62D1E001Q
2026-03-1912000
90****
****1328MA3QX62D1E****
****1328MA3QX62D1E****公司
****0703MACFMBAG792026-03-22
2026-03-202026-03-21
2026-04-192026-05-20
张贴公示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扩建项目扩建项目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建筑幕墙铝塑复合板950万平方米年产建筑幕墙铝塑复合板950万平方米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PE颗粒投料—挤出成型—敷高分子粘结膜—粘结铝箔—敷保护膜—成型、检验—修边—打包—成品PE颗粒投料—挤出成型—敷高分子粘结膜—粘结铝箔—敷保护膜—成型、检验—修边—打包—成品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废气 投料、破碎废气必须经各自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挤出成型、敷膜、热辊轧复合有机废气必须经各自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水喷淋+过滤棉+UV光氧+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确保 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8)表1中II时段的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 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 2、噪声 主要是设备运转产生的机械噪声。必须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吸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3、废水 主要为生活污水,必须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污水由市政****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蒙河,确保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4、固体废物 废过滤棉、水喷淋塔更换废水、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属危险废物,必须建设专门的暂存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铝箔下脚料、挤出成型过程产生的废过滤渣、废保护膜、废铝塑板、废标签、铝塑板下脚料,集中收集外卖,不准外排。1、废气 本项目投料、破碎废气经各自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经验收监测,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要求;挤出成型、敷膜、热辊轧复合有机废气经各自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水喷淋+过滤棉+UV光氧+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经验收监测,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8)表1中II时段的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 2、噪声 本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吸声等措施,经验收监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3、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冷****园区****园区污水处理厂(**县****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蒙河。经验收监测,本项目污水总排口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废过滤棉、水喷淋塔更换废水、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属于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铝箔下脚料、挤出成型过程产生的废过滤渣、废保护膜、废铝塑板、废标签、铝塑板下脚料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本项目二期生产车间高度为14.80m,两根排气筒(DA005、DA006)高度均由15m增加至20m;进入污水管网的废水执行标准由《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要求调整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其余均符合环评批复相关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该项目建设要落实环保投资和各项环保治理措施,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2、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项目在建设、运行过程中不符合我局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形的,应当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我局备案。3、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1、本项目建设已落实环保投资和各项环保治理措施,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目前正在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2、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采用的工艺、污染防治措施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不需要重新报批;本项目建设、运行过程符合已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相关要求,不需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3、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3月21日取****服务局环评批复(文号:蒙审服投资许字[2023]24号),2023年4月18日开工建设,2026年3月22日建成,不需办理重新审核手续。
无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7235 0.492 0 0 0 1.216 0.492
0.36 0.216 0 0 0 0.576 0.216
0.036 0.022 0 0 0 0.058 0.022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039 0 0 0 0 0.039 0 /
0.08 0 0 0 0 0.08 0 /
0.209 0.106 0 0 0 0.315 0.106 /
0.57 0.166 0 0 0 0.736 0.166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 依托现有化粪池,**厂区内生活污水、循环冷却 排污水收集管网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总排口(DW001)pH范围在7.2~7.3,化学需氧量最大排放浓度为188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排放浓度为64.3mg/L,悬浮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2mg/L,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87mg/L,石油类最大排放浓度为0.33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均未检出,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pH:6~9;COD 500mg/L;BOD5 300mg/L;悬浮物 400mg/L;氟化物 20mg/L;石油类 20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20mg/L)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布袋除尘器 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限值(20mg/m3)要求;颗粒物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排气筒高度20m,排放速率限值5.7kg/h)要求 已建成布袋除尘器1套 验收监测期间,投料破碎粉尘排气筒(DA005)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5mg/m3,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限值(20mg/m3)要求;颗粒物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1kg/h,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排气筒高度20m,排放速率限值5.7kg/h)要求。
2 水喷淋+过滤棉+UV光氧+两 级活性炭吸附 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8)表1“非重点行业”“Ⅱ时段”限值要求;油烟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限值(20mg/m3)要求,油烟颗粒物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排气筒高度20m,排放速率限值5.7kg/h)要求。 已建成“水喷淋+过滤棉+UV光氧+两 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 验收监测期间,二期工程有机废气排气筒(DA006)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08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31kg/h,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8)表1“非重点行业”“Ⅱ时段”限值(VOCs排放浓度60mg/m3,排放速率3.0kg/h)要求;颗粒物(油烟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4mg/m3,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限值(20mg/m3)要求,颗粒物(油烟颗粒物)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1kg/h,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排气筒高度20m,排放速率限值5.7kg/h)要求。
3 车间阻挡、自然沉降、增强集气效率等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8)表3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 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已采取车间阻挡、自然沉降、增强集气效率等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376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要求;厂界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最大排放浓度为1.16mg/m3,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3)要求;车间外非甲烷总烃1h平均浓度最大值为1.62mg/m3、任意一次最大小时浓度值为1.74mg/m3,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特别排放限值(1h平均浓度10mg/m3、任意一次浓度30mg/m3)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吸声等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吸声等措施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7.8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7.5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废过滤棉、水喷淋塔更换废水、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属危险废物,必须建设专门的暂存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铝箔下脚料、挤出成型过程产生的废过滤渣、废保护膜、废铝塑板、废标签、铝塑板下脚料,集中收集外卖,不准外排。 本项目废过滤棉、水喷淋塔更换废水、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属于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铝箔下脚料、挤出成型过程产生的废过滤渣、废保护膜、废铝塑板、废标签、铝塑板下脚料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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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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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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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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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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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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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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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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