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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规定进行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30日(10天)
公示地点:****公示栏、项目现场
意见反馈和联系方式:对以上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规划局、执法监督局。电话:****555,电子邮箱:****@qq.com)
逾期或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出具规划核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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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