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市**镇2026年农村公路提质造工程县乡道升级改造项目--应程村路 | |||||||
| 项目编号 | WH810GL26SG0205 (任务书编号:FS340********199号) | |||||||
| 标段名称 | **市**镇2026年农村公路提质造工程县乡道升级改造项目--应程村路 | |||||||
| 标段编号 | WH810GL26SG020501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 地址 | **省**市**市319省道南150米 | |||||||
| 联系人及电话 | 桂育红139****0073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 地址 | **市无城镇滨河二期16栋101室 | |||||||
| 联系人及电话 | 童美群138****2113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5月19日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报价(元) | ****408.01 | |||||||
| 项目负责人 | 任晓曼 | |||||||
| 证书编号:皖234********20481 | ||||||||
|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 ||||||||
| 工期(天) | 150 日历天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报价(元) | ****115.48 | |||||||
| 项目负责人 | 周勇 | |||||||
| 证书编号:皖234********00217 | ||||||||
|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 | ||||||||
| 工期(天) | 150日历天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报价(元) | ****533.63 | |||||||
| 项目负责人 | 严敏 | |||||||
| 证书编号:皖234********22296 | ||||||||
|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 | ||||||||
| 工期(天) | 150日历天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公司:拟派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证书使用有效期过期,作废标处理;2、******公司:商务文件投标函中的标段名称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作废标处理;3、******公司:中小企业申明函里面的标段名称填写错误,项目总工职称证书专业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作废标处理;4、**市****公司:清单第 100 章总则费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作废标处理;5、******公司:中小企业申明函里面的标段名称填写错误,作废标处理;6、******公司:中小企业申明函里面的标段名称填写错误,作废标处理;7、**鸿****公司:拟派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注册期过期,作废标处理;8、******公司:中小企业申明函没有按招标文件格式填写,作废标处理;9、******公司:中小企业申明函没有按招标文件格式填写,作废标处理;10、******公司:清单第 100 章总则费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作废标处理。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基准价: ****137.15 |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