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产权单位委托,****依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在**县公共**交易网公****工业园****公司食堂3年经营权。
一、标的概况:****园区****公司食堂3年经营权拍卖。****工业园区**路1-6号楼,建筑面积816.85㎡,钢混结构。租赁期限3年,租金按年支付。起拍价:5.3916万元/年,竞买保证金2万元。
二、拍卖方式:一家报名协议成交,两家以上(含两家)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拍卖时间及地点:2026年5月29日上午10时****交易中心二楼电子开标室举行拍卖会。标书代写
四、竞买要求 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
1、意向买受人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买受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5月28日下午4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及报名。个人凭身份证原件;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代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分部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拍卖文件,同时交纳2万元竞买保证金。****公司确认的方式取得竞买资格,方可参加竞买。竞买成功的买受人,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五、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业诚房****公司出具的赣业诚[2026](房评)字第Y-04058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状况、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招租,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房屋面积为参考面积,若有差异,不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竞买人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拍卖成交后,视为买受人已经接受租赁资产所有现状,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委托人赔偿、补偿、修补、减少租金等。
3、租赁期限3年,买受人按照最终竞得价缴纳租金,租金缴纳方式为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年支付。原承租人租赁期限自2026年4月1日至2029年3月31日止。新的承租人租赁起始时间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4、拍卖成交,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日内交清第1年拍卖成交价款及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10000.00 元、第2年度租金应在上年度租赁到期前1个月交纳,以后年度租金缴纳办法以此类推。
5、此次食堂租赁不得经营违法、扰民等影响周边居民的行业。
6、租赁期间所有税、费及民事、刑事、经济、安全风险、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买受人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如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买受人负责,且赔偿因改造房屋和结构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8、合同期满后,买受人投入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设备自行处置,不能强行要新买受人收购。而对于买受人装饰、装修的不可搬动(移动)的部分无偿归委托人所有,买受人撤场时不得破坏。未按期撤除的设施、设备委托人有权进行处理,并不予任何补偿。
9、未经委托人同意,买受人不得擅自将租赁权转租第三人,买受人违规转租的,委托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
10、在承租期内,如遇国家****政府征迁等原因需要收回标的的,买受人需无条件退出标的,不能要求委托人任何补偿及赔偿,委托人退还剩余租期对应的租金(不计息)。
11、合同期内,买受人负责做好门前“三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消防治安安全等工作以及处理好承租房屋周边的邻里关系。
12、合同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食品安全等均与委托人无关,由买受人承担责任。
13、在承租期内,如遇国家****政府征迁等原因需要收回标的的,买受人需无条件退出标的,不能要求委托人任何补偿及赔偿,委托人退还剩余租期对应的租金(不计息)。
14、租赁期内,买受人需严格遵守《消防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独立自主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和安全管理责任。
15、买受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消防安全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办理的证件都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费用自理,委托人协助买受人办理相关证件。
16、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卫生、物业管理费等与经营使用有关的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17、原承租户在同等价位、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18、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拍卖文件》或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保证金账户:户 名:******分部
开户银行: ****银行天佑支行
账 号:360********050000106
报名地址:******分部 (**县**镇星江大道1号)
联系电话:0793-****380 135****0101(郑) 139****4609(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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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