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人民政府关于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建设附属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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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永福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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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水库工程建设附属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充公告
2026-05-13 09:35


为做****水库工程附属工程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政府关于公布**市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市政规〔2023〕5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我县于2025年分别作出《****关****水库工程建设附属工程(二期)临时用地征用补偿安置方案部分内容变更公告》、《****关****水库工程建设附属工程(五期)征地和临时用地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简称“五期”)、六期、七期、八期、九期、十期、十一期方案的公告(共八期方案公告,以下简称为“原公告”),因自治区、**市发布新一轮征地片区综合地价的通知,征地补偿标准有新变动,根据相关规定,需对原公告征地范围内尚未获得土地批复的土地实施补差补偿,现将征地有关事项公告补充如下:

一、适用范围

原公告涉及的征地范围(四至界限以原公告实际勘测红线图为准)。

二、征地补偿补差依据

集体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桂政办函〔2026〕8号)及《****政府关于实施**市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市政规〔2026〕10号)足额补偿。

三、社会保障

征地范围按照《**壮族自治****保障厅 国土**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6〕4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签订征地补充协议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

(二)被征收人对本补充公告确定的补差标准有异议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本公告未调整事宜遵照原公告内容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关****水库工程建设附属工程(二期)临时用地征用补偿安置方案部分内容变更公告》

2.《****关****水库工程建设附属工程(五期)征地和临时用地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3.《****关****水库工程建设附属工程(六期)征地和临时用地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4.《****关****水库工程建设附属工程(七期)征地和临时用地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5.《****关****水库工程建设附属工程(七期)部分红线图变更的公告》

6.《****关****水库工程建设附属工程(八期)征地和临时用地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7.《****关****水库工程建

设附属工程(九期)征地和临时用地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8.《****关****水库工程建设附属工程(十期)征地和临时用地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9.《****关****水库工程建设附属工程(十一期)征地和临时用地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10.《****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桂政办函〔2026〕8号)

11.《****政府关于实施**市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市政规〔2026〕10号)

****

2026年5月13日


附件1:****关****水库工程建设附属工程(二期)临时用地征用补偿安置方案部分内容变更公告.docx
附件2:****关****水库工程建设附属工程(五期)征地和临时用地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docx
附件3:****关****水库工程建设附属工程(六期)征地和临时用地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docx
附件4:****关****水库工程建设附属工程(七期)征地和临时用地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docx
附件5:****关****水库工程建设附属工程(七期)部分红线图变更的公告.docx
附件6:****关****水库工程建设附属工程(八期)征地和临时用地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docx
附件7:****关****水库工程建设附属工程(九期)征地和临时用地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docx
附件8:****关****水库工程建设附属工程(十期)征地和临时用地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docx
附件9:****关****水库工程建设附属工程(十一期)征地和临时用地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docx
附件10:****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桂政办函〔2026〕8号).docx
附件11:****政府关于公布**市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市政规〔2026〕10号).docx

附件(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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