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湿地公园临街设备房9、10号
商铺招租公告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市**湿地公园位于博南新区东侧,****广场正对面。项目周边****商铺、****酒店等,周边小区有金泉华庭、****花园,人、车流量大,地处**市**湿地公园,稳拥固定客源。现将该区的9、10号商铺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公告如下:
二、招租标的物
(一)标的物名称:**市**湿地公园临街设备房9、10号商铺。
(二)标的物内容:2间63㎡商铺,总面积126㎡。
三、招租条件
(一)承租方负责项目整体运营管理、项目风貌、安全及消防等管理。
(二)租赁年限3年。
(三)竞租细则
1.本次标的物采取整体招租的方式进行,要求承租方不得将项目整体转让。
2.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以价高者得的原则,择优选择承租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承租方。
3.竞租日,未征集到承租方的,暨本次招租工作视为流标处理。
(四)履约保证金为租赁物三个月租金。合同到期后,履约保证金在双方合同终止后无争议情况,东邑公司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如未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费用及在履约期间,承租方违反合同条约,东邑公司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五)租赁费用不低于7800元/月,承租方需在合同签订3日内完成该项目租金交付,交付方式为每季度交付一次。
(六)承租人确定
1.经现场竞价,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竞租人(但该报价应高于或等于招租方设定的底价),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承租方的,按公开评选的方式,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资格(但该报价应高于招租方设定的底价)。如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经租人,该名竞租人报价应高于或等于招租方设定的底价。
2.第一中标承租方应根据文件要求,完成合同签订及支付租赁费用,如不能按时限要求完成的。招租方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该项目中标方顺延至下一位中标承租方。如只征集到一位承租方,该承租方未按照流程完成合同签订及支付租赁费用,则本次招租工作视为流标处理。
(七)报名提交材料
1.****公司: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表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内需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
2.意向承租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报价表。
四、竞租相关事项
(四)联系人:罗婷、吴愉愉
联系电话:133****8835、150****9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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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9日
| 竞租报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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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要素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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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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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公司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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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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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费用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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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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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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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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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