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分局关于**市遥田哲桥片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区)重大变动环评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市遥田哲桥片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区)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413
联系地址:**市文化路13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市遥田哲桥片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区)重大变动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哲桥镇、遥田镇境内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省万竑****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变动后场址位于**省**市哲桥镇(石塘村、长源村、哲桥居委会、石仙村、苏民村、**村、泉塘边村)、遥田镇(被塘村),场址中心地理坐标:E112 °44 ′48 .669 ″,N26 °28 ′27 .826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阵列区、集电线路及附属道路工程。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29.8418hm2,本项目总投资为43154.12万元,施工期为7个月。工程规划装机容量90MW,共设置4回35kV集电线路。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废气。施工期废气无组织排放;光伏区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2. 废水。光伏区运营期无生活污水产生,光伏板清洗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散排至本场区光伏板底,自然蒸发。 3.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震、建筑物隔声。 4. 固废。废旧光伏组件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厂区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之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5.生态。在施工建设过程中,通过采取规定车辆行驶路线、施工器材集中堆放等措施,尽量减少施工占地,最大限度的控制对地表原貌的生态破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