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来《****关于申****基地污水处理厂项目的请示》(古产投文〔2026〕17号)及附件收悉,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园区工业生产废水排放,严控水体环境污染、保障区域水生态安全,规范企业排污治理标准,提升区域水**循环利用水平,助力企业绿色转型升级,统筹推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基地污水处理厂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基地污水处理厂项目(项目代码:****,报建编号:350********00201)。项目单位为****。
二、建设地址:**县鹤塘镇路上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基地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规模为2000吨/日。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1)主要构筑物及设备(构筑物和设备按2000吨/日配备):**2000吨/日细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生化组合池、二沉池、污泥回流井、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中间水池、除臭基础、**度沉淀池、滤布滤池、消毒池、出水标准排放口,构筑物面积2816.09平方米。
(2)主要建筑物及设备(建筑物和设备按2000吨/日配备):**污泥脱水机房、鼓风机房、变配电间、加药间、药剂储存间,进、出水在线监测间,建筑面积1034.7平方米。
(3)主要工艺设备(构筑物和设备按2000吨/日配备):废气处理设施等。
四、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4934.27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480.281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00%。项目建设资金由****筹措解决。
五、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政府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同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六、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用能和节能的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七、项目招投标: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投标和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招投标。
八、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22026XS****677号)、《**县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核意见表》。
九、建设单位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你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改革局
2026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