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5-21 09:40 |
关于拟对**市海塘安澜工程(漩门三期干江段海塘)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建示[2025]040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市海塘安澜工程(漩门三期干江段海塘)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 项目名称 | **市海塘安澜工程(漩门三期干江段海塘) | |||||||
| 建设单位 | **** | 项目负责人 | 黄孙灵 |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 建设性质 | 新 | 改 | √ | 扩 | 投 资 | 46229万元 | ||
| 建设地点 | 漩门三期 | 用 地 | 41.6113 公顷 | |||||
| 项目概况 | **市海塘安澜工程(漩门三期干江段海塘)工程任务以挡潮排涝为主,兼顾改善提升**生态环境等综合利用。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提标加固海堤2.869公里;提标加固改造水闸1座,规模维持5孔×8米不变;融合建设便民服务点3处、堤背坡绿化提升等。 |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规定以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本项目位于漩门三期,西北侧为**湖;东南侧为**;本项目评价范围不涉及珍稀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等其他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最近陆域保护目标为临时设施西北侧20m处居住区;主体工程主体工程1段和2段之间间距5m的公益林;最近海域保护目标为主体工程东南侧130m****养殖场;重要敏感区最近为主体工程东侧850m的**国家级海洋公园;一般敏感区最近为间距5m的冲担屿等 | |||||||
| 主要污染物产生情况 | 1、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施工泥浆、设备冲洗废水、堆场冲刷废水、养护废水、基坑排水、悬浮泥沙等;营运期生活污水; 2、废气:行驶扬尘、堆放扬尘、施工机械和车辆废气、沥青摊铺废气 机械加工废气; 3、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浮油;营运期生活垃圾、废机油等; 4、噪声:设备运行噪声; 5、生态:施工期土地占用、施工干扰、水土流失、水域占用、水域扰动;营运期水文情势变化、冲淤变化 | |||||||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废水:施工生活污水预处理委托清运;施工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不排放;抛石作业区外围采取防污帘等悬沙控制措施; 废气:施工期洒水抑尘;加强管理等;营运期加强管理、加强绿化; 固废:施工期弃方、建筑垃圾清运至合法消纳场;危险废物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营运期垃圾收集委托清运;废润滑油等按危废规范处置 噪声:隔声降噪措施等; 生态:施工期减少占地,并及时恢复;采取遮光降噪措施减少对鸟类干扰;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开展环境监测,营运期落实海洋生态补偿 | |||||||
一、公告时间:( 2026年5月21日 ~ 2026年5月28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163.com
电话:0576-****0599 传真:0576-****0599
通信地址:****中心****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317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境局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