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力****公司:
你公司《**中力****公司中力智能仓储物流设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投资51000万元在**市老****经济开发区建设**中力****公司中力智能仓储物流设备制造项目(项目代码:****)。项目占地面积12456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栋智能仓储机器人测试车间、1栋货架生产车间、1栋仓储笼组装车间及1栋仓储笼电镀锌车间,配套建设原料库、化学品库等辅助工程及废气处理系统、污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等环保设施。项目电镀生产线仅设置电镀锌工序,不涉及其他镀种的电镀作业;钝化液不含六价铬化合物,钝化过程中不添加氧化剂;货架硅烷化处理时不使用表调剂,不进行磷化前处理。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8万吨仓储笼、5万吨货架及1万台智能仓储机器人的生产能力。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同意《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环境管理。加强管理,文明施工,规范操作,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降低施工过程污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货架生产线废水、公共单元废水、初期雨水进入厂区**日处理能力150****处理站,经絮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过滤工艺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仓储笼电镀生产线废水、事故废水进入厂区**日处理能力480****处理站经分质预处理(pH调节+混凝+絮凝+沉淀)+砂滤/碳滤+超滤+反渗透工艺处理后,**回用于仓储笼电镀生产线,浓水经MVR蒸发后的冷****处理站继续处理,干燥盐作为危险废物处置,仓储笼电镀生产线废水和事故废水不外排。外排废水及电镀废水应满足《报告书》提出的相关标准要求。对电、药剂等废水处理消耗性物资材料实施计量并记入台账。
(三)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应按照《**省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分级技术指南(试行)》中工业涂装行业绩效A级企业要求建设和运行。货架焊接烟尘经滤筒处理后由一根21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塑粉尘经滤筒+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21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安装低氮燃烧器的天然气固化炉燃烧废气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的固化有机废气一起由一根21米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货架生产车间安装低氮燃烧器的2吨/时天然气蒸汽锅炉燃烧废气由一根19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安装低氮燃烧器的天然气烘干炉燃烧废气由一根21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三条电镀生产线电镀废气分别经中和喷淋塔处理后由三根21米高排气筒(DA006、DA007、DA008)排放。仓储笼电镀车间安装低氮燃烧器的4吨/时天然气蒸汽锅炉燃烧废气由一根19米高排气筒(DA009)排放。仓储笼焊接烟尘经滤筒处理后由一根21米高排气筒(DA010)排放。****处理站废气经生物喷淋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11)排放。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控制各类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报告书》中提出的相关标准要求。对电、药剂等废气处理消耗性物资材料实施计量并记入台账。
(四)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规范要求对厂区地面进行分区防渗处理,加强各类设施及管线日常巡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避免土壤、地下水受到污染。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措施,建立完善各类固体废物管理台账。通过**省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五即”规范化管理和“一码贯通”信息化建设要求。槽渣、废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含锌废渣、废矿物油、废反渗透膜及废超滤膜、含油废抹布、干燥盐、化验分析废液、废过滤纤维、含有或沾染毒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及容器等危险废物须规范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七)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规范危险废物暂存及运输管理,严防泄漏、火灾、爆炸等安全生产事故次生环境问题。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与其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定期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织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环境风险防范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能力,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厂区**有效容积不小于23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和有效容积不小于850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池用于风险防控。项目应收集前15分钟的初期雨水****处理站处理。
(八)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与环境监测。雨水排放口应安装流量计,废水总排放口应安装流量计及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铬、总锌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定期进行比对监测和校准,设备故障时需开展每日手工监测。回用系统产生的回用水应纳入自行监测范围,对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锌、总铬、电导率、总铅、总铁、总镉、总铝等因子开展每季度手工监测。按《报告书》要求做好土壤、地下水等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和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源监测工作。
(九)防护距离管控。根据《报告书》计算结果,项目应设置以货架生产车间、仓储笼组装车间、仓储笼电镀车间、****处理站为界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在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十)总量控制要求。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控制在4.011吨/年、0.488吨/****处理厂管控总量),1.844吨/年、0.184吨/年(入河管控总量)以内;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分别控制在0.726吨/年、2.398吨/年、5.900吨/年、0.139吨/年以内。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控制在4.011吨/年、0.488吨/****处理厂管控总量),1.844吨/年、0.184吨/年(入河管控总量)以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分别控制在0.726吨/年、2.398吨/年、7.082吨/年、0.178吨/年以内。新增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指标须通过排污权市场获得。
(十一)排污许可要求。在项目实际排污行为发生之前(含调试期间),你公司应按照国家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持证、按证排污。
三、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布局、土地、安全、林业、农业、水利等方面的内容,以相应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四、严格执行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依法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报告书》经批准后,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自《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报告书》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的生态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分局负责。
请你公司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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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