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公司关于审批220kV变电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申请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对《220kV变电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20kV变电站**工程项目(项目代码:****)****开发区兴发大道与工业东路交汇处西南角,主要建设内容为:
**1座220kV变电站。主变:终期2×80+180MVA,本期2×80MVA;电压等级为220/110/10kV,采用自冷式有载调压变压器。220kV侧:终期出线2回,单母线分段接线;本期2回,单母线分段接线,本期母线按终期规模一次性建设完毕。110kV侧:终期12回出线,单母线三分段接线;本期6回出线,单母线分段接线。10kV侧:终期出线33回,单母线三分段接线方式;本期出线23回,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无功补偿:终期3×4×(1.0+2.0+5.0)Mvar,本期2×2×(1.0+2.0+5.0)Mvar。
二、《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及辐射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满足国家有关标准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须严格执行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依法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向社会公开,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四、项目在建设和运行管理过程中应重点落实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禁止外排;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踩踏施工区域外的地表植被;加强宣传教育,禁止运行维护人员随意砍伐站外植被,破坏原有生态环境。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站内合理规划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电站厂界噪声排放限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三)落实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电站周围区域及环境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措施,建立完善各类固体废物管理台账。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五)环境风险防范。变电站应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应急油池,并进行防渗处理,避免油污扩散至土壤或水体造成生态破坏。定期对事故油池进行检查,确保油池内不含浮油。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六)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自本批复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的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分局负责。请你单位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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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