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297284K | 建设单位法人:潘德标 |
| 刘振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工业园区松岐大道1号 |
| ****四期环己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9-C2619-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19.72609 纬度: 26.3374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8-09 |
| 榕环评〔2024〕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97284K002V |
| 2025-05-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4505.5 |
| 5283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297284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省金皇****公司 |
| ****0000MA346J5X2D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 ****0582MA2Y95UH4W | 竣工时间:2025-04-01 |
| 2026-05-3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5-30 |
| 2026-04-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2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news/1263.html |
| **1条20万吨/年水合法制环己酮生产线,配套建设环己烷脱氢装置。 | 实际建设情况:**1条20万吨/年水合法制环己酮生产线,配套建设环己烷脱氢装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条20万吨/年水合法制环己酮生产线 | 实际建设情况:**1条20万吨/年水合法制环己酮生产线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建设一套年产环己酮20万吨装置,环己酮部分作为现有己内酰胺装置原料使用。装置采用环己烯法生产环己酮,即以精苯与氢气为原料,加氢生成环己烯,并副产环己烷,环己烯在强酸性高硅沸石催化剂作用下水合生成环己醇。环己醇经过蒸发,在铜-锌催化剂固定床中催化脱氢生成环己酮和氢气,经精制得到环己酮产品,反应生成的氢气经压缩送至环己醇装置作为苯加氢原料利用。 副产环己烷通过配套建设的环己烷脱氢装置生成苯和氢气,继而苯和氢气再循环回到环己酮装置作为原料,使副产品环己烷得到有效利用,实现原料与产品在装置内闭路循环,达到绿色、环保、高效、节能、无废物产生的目的,降低原料苯的外购和制氢装置的负荷。为了使反应温和吸热,尽可能减少或避免副反应,提高苯的收率,依据环己烷脱氢反应机理,设计出低温低压环己烷脱氢反应系统。将来自罐区环己烷储罐的环己烷送往脱氢反应器,在10~20kpa和330℃温度的操作条件下,在铂系催化剂(负载型Pt/Al2O3催化剂)作用下发生脱氢反应;为防止催化剂表面结焦、**使用寿命,脱氢反应器设计为固定床反应器,壳程是加热介质导热油。 本项目**环己酮工艺装置主要包含环己醇单元、环己酮单元和环己烷脱氢单元。连续生产,装置年操作时间8000小时。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建设一套年产环己酮20万吨装置,环己酮部分作为现有己内酰胺装置原料使用。装置采用环己烯法生产环己酮,即以精苯与氢气为原料,加氢生成环己烯,并副产环己烷,环己烯在强酸性高硅沸石催化剂作用下水合生成环己醇。环己醇经过蒸发,在铜-锌催化剂固定床中催化脱氢生成环己酮和氢气,经精制得到环己酮产品,反应生成的氢气经压缩送至环己醇装置作为苯加氢原料利用。 副产环己烷通过配套建设的环己烷脱氢装置生成苯和氢气,继而苯和氢气再循环回到环己酮装置作为原料,使副产品环己烷得到有效利用,实现原料与产品在装置内闭路循环,达到绿色、环保、高效、节能、无废物产生的目的,降低原料苯的外购和制氢装置的负荷。为了使反应温和吸热,尽可能减少或避免副反应,提高苯的收率,依据环己烷脱氢反应机理,设计出低温低压环己烷脱氢反应系统。将来自罐区环己烷储罐的环己烷送往脱氢反应器,在10~20kpa和330℃温度的操作条件下,在铂系催化剂(负载型Pt/Al2O3催化剂)作用下发生脱氢反应;为防止催化剂表面结焦、**使用寿命,脱氢反应器设计为固定床反应器,壳程是加热介质导热油。 本项目**环己酮工艺装置主要包含环己醇单元、环己酮单元和环己烷脱氢单元。连续生产,装置年操作时间8000小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项目环己醇单元工艺排放气、加氢催化剂再生吹扫尾气、水合催化剂再生吹扫尾气、环己酮精制工序精馏塔抽真空系统排气、环己烷脱氢单元脱重塔顶工艺废气尾气均送往现有****聚酰胺一体化项目二期项目废液废气焚烧炉焚烧处置。项目新增一台1800万大卡导热油炉,以天然气为主要燃料,以环己醇单元弛放气、副产燃料油为辅助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FGR再循环工艺+SCR脱硝”后,尾气由排气筒引至不低于30m高空排放。项目排气筒应按规范预留永久监测口,按要求安装烟气流量、SO、NO、颗粒物、非甲烷总烃、HCl、CO等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联网。 挥发性有机液体储存设施应在符合安全等相关规范的前提下,采用高效密封的浮顶罐或安装油气回收装置的拱顶罐。对生产装置的管线法兰、阀门、泵、压缩机、开口阀或开口管线、泄压设备等可能泄漏点应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全面实施挥发性有机物“一厂一策”2.0综合整治方案,减少全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根据《报告书》结论及技术评估意见,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环己酮装置区外延200米,环己酮脱氢装置外延200米,储罐区外延100米,均在全厂原有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你司应将环境防护距离控制****政府和建设规划部门,并配合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的规划用地控制工作。 2.项目应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建设完善的污水及雨水收集、处理系统。厂内工艺污水管网铺设应落实明管化要求,不得以埋地形式设计。项目生产装置的工艺排污水经管道输****处理站处理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一座容积不小于403m3的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处理站处理。 项目循环水站清****处理站调节水池,除盐水站清净污水中的再生酸碱排水经调节pH后与过滤装置反洗水混合,****处理站调节水池。你司应对厂区中水回用系统进行改造,提升中水回用率,减少中水回用系统外排水量。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焚烧依托主体由二期废液废气焚烧炉变为一期废液废气焚烧炉,一期焚烧炉处理能力富余。其余与环评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你司应建立严格的环保管理制度,设立相应的环境管理和监测机构,配套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项目应新配套设置一座容积不小于6720m3事故应急池,厂区应设有备用柴油泵和耐酸碱的事故污水提升泵,在各事故池之间实现相互连通的同时,确保及时将事故废****处理站,确保事故污水不外排。厂****园区公共事故应急池互联互通,落实水环境风险三级防控措施。你司应根据环境风险评估结论落实防控措施,及时对现有应急预案进行修编,并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园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储备足够的环境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提升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并与园区、地方政府及项目依托工程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加强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使用以及危险废物的全程管理,确保厂区周边环境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已建立环保管理制度和机构,配备专职人员。**6720m3事故应急池容积满足要求,配备备用泵,****园区事故池互联互通。应急预案已修编备案,应急物资储备充足,定期开展演练并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24 | 0 | 0 | 0 | 24 | 24 | |
| 0 | 2 | 5825.5 | 0 | 0 | 2 | 2 | |
| 0 | 1.2 | 565.3 | 0 | 0 | 1.2 | 1.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28 | 753.299 | 0 | 0 | 0.28 | 0.28 | / |
| 0 | 1.29 | 1252.1999 | 0 | 0 | 1.29 | 1.29 | / |
| 0 | 0.091 | 344.499 | 0 | 0 | 0.091 | 0.091 | / |
| 0 | 0.29 | 664.2299 | 0 | 0 | 0.29 | 0.29 | / |
| 1 | 综合废水处理设施 | 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总****园区污水厂商定的标准限值。石油类、硫化物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中表1的间接排放限值及表3有机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 | 已建成 | **装置废****处理站处理后,出水指标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园区污水厂商定的标准限值以及《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中表1的间接排放限值及表3有机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最严限值。 |
| 1 | 导热油炉烟气处理系统 | 导热油炉烟气G1导热油炉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2021年**市提升空气质量行动计划》中排放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Nm,SO2≤35mg/Nm2,NO2≤50mg/Nm2,非甲烷总烃和苯的排放限值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的排放限值。 | 已建设 | 导热油炉烟气G1导热油炉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2021年**市提升空气质量行动计划》中排放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Nm,SO2≤35mg/Nm2,NO2≤50mg/Nm2,非甲烷总烃和苯的排放限值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的排放限值。 | |
| 2 | 废液废气焚烧炉 | 废液废气焚烧炉G2出口排气筒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中焚烧量≥2500kg/h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颗粒物≤30mg//m3;SO2≤1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苯的排放限值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的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 1782-2018)的排放限值。 | 已建成 | 废液废气焚烧炉G2出口排气筒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中焚烧量≥2500kg/h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颗粒物≤30mg//m3;SO2≤1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苯的排放限值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的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 1782-2018)的排放限值。 |
| 1 | 噪声防治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采取消声、厂房隔声、减震等方式降低噪声源强。 | 根据噪声监测结果,昼间噪声监测值在昼间噪声监测值在 57.0dB(A)~62.9d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在 51.9dB(A)~54.1dB(A)之间;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
| 1 | 按照相关技术规范以及《报告书》确定的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的要求分区采取防渗措施,并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按照《报告书》要求新设置1个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跟踪监测要求。你司要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影响。 | 已按要求分区采取防渗措施并加强维护。新设置地下水监测井1个,建立监测制度并落实监测计划。 |
| 1 | 你司应按规范设置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暂存场所,按照“减量化、无害化、**化”原则,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规范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苯精制废脱硫吸附剂、苯加氢废催化剂、环己烯水合废催化剂、环己醇脱氢废催化剂、环己烷精制废催化剂、环己烷脱氢废催化剂、废催化剂保护剂、废导热油、SCR脱硝废催化剂、燃料油精制系统过滤残渣、机修废机械油、有****实验室废液、废试剂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利用处置。环己酮装置产生的氢气净化废吸附剂和含锌污泥,其固废性质需要进行鉴定。在鉴**果出来前,按危险废物进行贮存和管理。原水净化站污泥和除盐水站废离子交换树脂等一般工业固废按规范利用处置管理,确保厂区周边环境的安全。 | 本项目一般固废依托申远一期2个48m2一般固废临时储存库,危险废物依托一期1个64m2、2个48m2危险废物暂存库,即产即运。均已在申远一期完成验收。 各类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氢气净化废吸附剂和含锌污泥暂按危废管理。一般固废已规范处置。 |
| 1 | 你司应建立严格的环保管理制度,设立相应的环境管理和监测机构,配套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项目应新配套设置一座容积不小于6720m3事故应急池,厂区应设有备用柴油泵和耐酸碱的事故污水提升泵,在各事故池之间实现相互连通的同时,确保及时将事故废****处理站,确保事故污水不外排。厂****园区公共事故应急池互联互通,落实水环境风险三级防控措施。你司应根据环境风险评估结论落实防控措施,及时对现有应急预案进行修编,并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园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储备足够的环境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提升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并与园区、地方政府及项目依托工程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加强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使用以及危险废物的全程管理,确保厂区周边环境安全。 | 已建立环保管理制度和机构,配备专职人员。**6720m3事故应急池容积满足要求,配备备用泵,****园区事故池互联互通。应急预案已修编备案,应急物资储备充足,定期开展演练并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
| 本项目建设1套20万t/a水合法环己酮装置(含环己烷脱氢单元),配套建设导热油炉、循环水站、储罐,并对冷冻水站、中水回用装置等公辅和环保设施改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建设1套20万t/a水合法环己酮装置(含环己烷脱氢单元),配套建设导热油炉、循环水站、储罐,并对冷冻水站、中水回用装置等公辅和环保设施改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